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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乞丐”是否真的開心

  • 發佈時間:2015-10-19 00:29:27  來源:寧波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樓偉華

  前幾天,“鳳凰寧波”微信公眾號發佈了一則消息:幾名老人在寧波火車站、天一廣場等地乞討。其中,一名78歲的姜姓老人老家在安徽靈璧縣,老伴健在,三兒兩女,還有5個孫子和2個孫女,一個重孫已經上幼兒園。理應在家享受天倫之樂的老薑,為何大老遠跑到寧波乞討?他回答:為了開心。

  做乞丐的,多是因為經濟條件不好,在老家難以活下去而背井離鄉的。也有的是好吃懶做,身體健全,卻要裝成殘障人士,騙取社會同情和施捨,甚至有人利用小孩子做“道具”討要錢物。這兩類人被稱為“職業乞丐”,其行徑為社會所不齒。像老薑這樣的,我們姑且稱之為“第三類乞丐”。這些人衣食無憂,卻出來乞討,雖是個人的主動選擇,但筆者以為,背後必有原因,值得我們深思。

  家庭原因。有的家庭,雖兒女成群,老人卻享受不到天倫之樂,形同“空巢老人”,有的甚至感到很悶很苦;有的年輕人“啃老”“管老”有餘而敬老愛老不足,對老人動輒惡言相加,老人在家裏體味不到尊重、溫馨和快樂;有的家庭條件很好,子女不讓老人買菜做飯,也不讓老人帶孩子,老人感覺自己是“多餘的人”“沒用的人”。趙本山和宋丹丹表演的小品《鐘點工》,講一個兒子怕進城的父親寂寞,花錢請鐘點工陪他嘮嗑的故事,生動反映了中國進入老齡化社會後,一些老人晚年生活孤單愁悶的現狀。

  社會原因。雖然《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國家和社會應健全對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制度,讓老人“老有所樂”,但受制于現實條件,不少地方尤其是農村,文體活動設施嚴重短缺,一些小區裏或附近沒有老人活動中心等設施,老人整天無所事事,只能悶坐家中,無法“老有所樂”。像老薑那樣外出乞討“找樂”,就成了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

  年過花甲、古稀,卻四處流浪,當事人雖説“開心”,但我們有理由懷疑,沿街乞討,風餐露宿,被人譏笑甚至招致辱罵,怎有樂趣可言?“第三類乞丐”是極端例子,但也説明,沒了衣食之憂後,讓老人們真正“老有所樂”,是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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