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全款買二手房卻推延過戶 轉身一房兩賣原房主惹官司
- 發佈時間:2015-10-14 13:52:00 來源:重慶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付全款買二手房卻推延過戶 轉身一房兩賣原房主惹官司
秋季房交會即將開幕,二手房市場近日也頗為活躍。家住渝中區的王先生前段時間通過仲介賣了一套二手房,誰知收到全款的他卻莫名其妙被一個陌生人告上法庭,讓他償還購房定金。
買家故意拖延過戶
王先生在渝中區有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因為長期在外地工作,想把這套房儘快賣出去,於是通過房屋仲介找到了一個名叫劉海(化名)的買家,劉承諾一次付清57萬元。在仲介的見證下,劉海支付了全款,兩人也簽訂了居間合同(仲介服務合同)。
正當王先生準備找劉海過戶時,劉卻稱為了貸款方便需要把房屋辦到其女兒名下,但女兒在外地一時回不來,希望王先生能和他去公證處辦理委託公證,把房産證原件以及該房屋買賣的授權委託給自己。等到女兒回來後,再辦理過戶。
王先生覺得合同簽了,錢也全部收了,自己工作又忙,有了房産證委託公證書後,以後過戶就不用再麻煩自己了。於是,他同意劉海的提議,辦理了房産證委託公證書。
原房主離奇惹官司
上月,王先生突然接到渝中區法院的傳票,一個陌生人張強(化名)告他一房兩賣。在案件審理中,真相浮出水面。原來,劉海拿到房産證委託公證書後,兩個月內又把房子賣給兩個賣家,而狀告王先生的就是其中一個買家張強。劉海與張強簽訂了合同後,收取了1萬元定金,隨後劉又把房子賣給了第二個買家。張強發現房屋被賣後,多次向劉海索要1萬元定金,劉遲遲不退。無奈之下,他將劉海告上法院,法院發現房子的戶主是王先生,於是毫不知情的王先生成為了被告。
最終,在渝中區法院的調解下,仲介承認自己有過失,劉海也退還了張強的定金。在調解的1個多月裏,王先生付出了大量時間和精力,還耽誤了很多工作。
房産證委託公證 不能輕易簽
重慶依斯特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程竹律師表示,房産委託行為,是房産所有權人(委託人)將辦理與房産有關的事務,或者實施與房産有關的法律行為(買賣、出租、抵押等)的權利授與受託人的意思表示。這起案件中當事人為了省麻煩把房屋委託給買家,因為事先有了委託公證,購房者得到了別人的信任,得以一房兩賣。中間出問題,房主很可能要承擔責任。
程律師説,二手房交易,房主辦理房産證委託公證書時千萬要謹慎,避免引發類似法律風險。如果遇到買家不願意立即過戶,不要怕麻煩,堅持之後過戶時親自去辦理手續。即使一定要辦理委託公證,最好讓購房者帶上真實買房者的委託手續,房主一定要核實買房人的身份證、委託書,辦委託公證時必須指定標的房要賣給真實購房人。
重慶晚報首席記者 郝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