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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管理新規徵求意見 約車拼車專車全説到

  • 發佈時間:2015-10-11 07:1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11日(記者 楊斯陽) 在昨日交通部舉辦的召開深化出租汽車改革專題新聞發佈會上,交通部發佈《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對於專車、拼車等做出規範。

  專車使用性質應為出租客運 私家車禁入

  《辦法》中強調,網路預約出租汽車車輛應為7座及以下乘用車,使用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等設施設備。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發展原則,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具體車輛標準、營運年限和車輛標識。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提供資訊對接開展運營服務。不得以私人小客車合乘(拼車、順風車)名義提供運營服務。

  專車平臺須保障車輛和駕駛員合法性

  《辦法》中要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保證接入平臺車輛和駕駛員的合法性,公佈服務品質承諾、建立服務評價體系,實行明碼標價,向乘客提供發票,不得有不正當競爭行為和不正當價格行為,在服務所在地不應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獎勵、促銷計劃要符合有關法規規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告,不得違規採集、利用和洩露乘客個人資訊和國家安全資訊。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要依法納稅,為乘客購買相關保險,建立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安全專項資金,提高安全防範和抗風險能力,按國家有關標準提供運營服務。

  駕駛員需有相應從業資格

  《辦法》中要求,明確駕駛員條件。專車駕駛員需滿足駕駛經歷、安全駕駛等方麵條件,按有關規定經考核合格後,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

  鼓勵不以盈利為目的拼車行為

  交通部方面表示,小客車合乘(拼車)對方便公眾出行、提高道路和車輛資源利用效率、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緩解"打車難"等問題具有積極意義,但其發展中也暴露出運輸安全難以得到有效保障、私家車以共用合乘名義從事非法運營等突出問題,侵害了乘客和合法運營車輛的權益,擾亂了運輸市場秩序,亟需進行規範。

  交通部鼓勵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汽車共用,鼓勵市民合乘(拼車)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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