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新移民中美兩國來回跑 綠卡遭美移民局沒收
- 發佈時間:2015-10-04 12:4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10月4日電 綜合美國僑報網報道,近日,洛杉磯爾灣市居民梁先生(化名)在入境時受到阻攔,海關負責人表示,雖然梁先生每半年登陸一次美國,但是他自拿到綠卡以後沒有在美國購買房産,也沒有家人在美居住,因此移民局有權將綠卡收回。
梁先生於2012年投資移民成功,由於生意仍在國內,為了維持綠卡身份,梁先生計算時間,平均每5個月登陸一次美國。“其實當時來美國也沒有特別的業務,只是為了維持綠卡,有時住在朋友家,有時住在賓館,一般停留半個月也就走了,”梁先生説。
2014年中旬,梁先生在拿到綠卡後第四次登陸美國時被海關攔下,海關人員詳細詢問了梁先生在美國住址以及生意情況,告訴梁先生他有兩個選擇:一是放棄綠卡,但是梁先生本次可以作為旅遊簽證繼續入境,以便解決一些在美遺留事宜;二是移民局暫時扣留梁先生綠卡,梁先生可以聘請律師,至於為什麼不長期居留美國,為何不在美國買房等緣由,需要梁先生向法官解釋清楚。
本想只是來美小住,沒想到程式一走就是半年時間,期間梁先生不能離開美國,一旦回國將視為自動放棄綠卡。梁先生通過朋友介紹聘請了洛杉磯當地律師,再通過法院排期,向法官表達了:並非是梁先生不想在美國居住生活,而是中國仍然有生意需要處理,而且梁先生其實本次來美就是物色房屋,馬上就要將妻兒接至美國,不巧證件被扣留。
法官經過考慮,認為梁先生仍然有在美國居住的願望,因此判決歸還綠卡,但是也再次向梁先生宣讀了綠卡持有條件。梁先生拿到綠卡後百感交集,不敢耽擱,隨即在最短時間為兒子辦理轉學手續,並在美國購買房屋。目前梁先生依然中美兩國來回跑,入境時再未收到“刁難”。
律師:半年來美小住不能滿足綠卡持有條件
針對梁先生所遇到的情況,洛杉磯華人律師張軍表示,梁先生的遭遇並不稀奇,半年來美小住不能夠滿足綠卡持有條件。
“綠卡的全稱叫做美國永久居民,意為拿到綠卡後應該永久居住在美國。”張軍説,“生活在中國需要繳納稅款,保險,水電氣暖,買車買房,在美國也是一樣的。”張軍表示,媒體報道中,不買房就退綠卡,這樣的説法是不謹慎的。在美購買房産是證明一個人有意願長期居住美國的態度及客觀條件,而並非是移民局強制綠卡持有人買房。
張軍指出,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有兩個:一是在美國購買房産,置辦在美國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基礎設施,就像梁先生將太太和孩子帶來美國生活,在美國買車,考駕照,每個月定時繳納水、電、物業等各項費用。“不需要每一樣都辦齊,但是至少要有點樣子,”張軍説。
第二個方式是,在美國的移民網站申請白皮書(Travel Document),白皮書的意義在於向移民官表達了仍然願意持有綠卡,只是由於工作、家庭、健康等客觀合理因素,不能長期在美國生活。這些理由都是美國移民局可以接受的。白皮書一次申請兩年有效,兩年內不回到美國也不會有任何問題。
此外,據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華人律師告訴記者,其實律師們經常會受到移民局邀請,參加圓桌會議,以便了解移民局最新動態以及領導精神。該律師説,一般上面的領導都會説只要你遵守規則和法律行事,在入境時都不會有任何問題。律師表示:“我認為移民局的某些領導會有點太高高在上了,其實他不太了解底下官員具體的辦事情況。一般的新移民如果真的遵照規則按時來美,其實仍然有很多都會在入境時被官員盤問。因此,還是小心一些,能夠越多表達在美生活意願就越好。”(李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