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以寧:推動兩個層次的農墾體制改革
- 發佈時間:2015-09-18 15:09:00 來源:中國農業資訊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用佔全國4.5%的耕地面積,生産出超過7%的商品糧;農墾經濟實現連續10年保持12%以上的增速;已有3大墾區年營業總收入超過1000億元……走在我國現代農業前列的中國農墾,如何通過深化改革,更好發揮現代農業“國家隊”的作用?在日前舉辦的第五屆中國貧困地區可持續發展論壇上,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説,農墾在深化體制改革上,應朝著市場化、企業化的方向發展,依靠産品品質和競爭力取勝,農墾要成長為充滿活力的經濟實體。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加快研究出臺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深化農場企業化、墾區集團化、股權多元化改革,創新行業指導管理體制、企業市場化經營體制、農場經營管理體制。明晰農墾國有資産權屬關係,建立符合農墾特點的國有資産監管體制。這為我國農墾的綜合改革指明瞭方向。
為此,厲以寧建議,應及早建成兩個層次的墾區國有資本管理體制。第一層次是建立國有資産投資公司,墾區國有資本産權要明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是墾區國有資本所有人,或是所有人的代表,它只負責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增持減持,只負責國有資本的配置,注重國有資本配置效率的提高,也只管投資的盈虧狀況,不管具體的農墾業務和經營活動。第二層次是建立新的農墾企業集團公司。在國有資本産權明確並由國有資産投資公司作為所有人(或是所有人代表)的前提下,農墾企業集團公司要對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負責,因為資本來自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農墾企業集團公司應當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並使之正常發揮作用。
“經過上述改革,農墾企業集團公司將成為自主經營的市場主體,不再等同改革前的集團公司。它同政府之間的關係,同其他自主經營的市場主體一樣,依法經營,按規定納稅繳費,向社會提供産品和服務,並有為社會公益事業出力,為社會培養人才。”厲以寧説。
“這表明,深化農墾體制改革要肩負兩個重要使命:一是要讓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切實擔負起運用好和管理好國有資本的任務,二是讓農墾企業集團公司成為自主經營的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競爭,在競爭中提高自己的市場份額,並樹立自己的品牌。”厲以寧告訴記者。
改制後的農墾企業集團公司應改變以往的上級公司和下級公司之間的行政管理關係,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建立“集團母公司—專業子公司—生産基地”的縱向公司體制。子公司也應有自己的法人治理結構,並正常運作。
當前,墾區企業面臨著資本不足的問題。厲以寧説,農墾企業集團公司建立後,無論是母公司還是子公司,都要懂得如何引進資本,要通過資本的引進,使母公司和子公司轉化為混合所有制企業;要及早推進職工持股制和高管激勵持股制,這是既能充實公司資本,又能調動職工和高管人員積極性的有效措施;要加快人才引進,公司經過改制後,從技術創新到市場開拓,從管理規範化到行銷方式的變化,若人才不足,就會限制企業發展。
厲以寧説,農墾集團公司在把社會職能移交給地方政府後,仍應關心社會職能的完善和水準的提高。因為文化、教育、衛生、交通、醫療、電訊等都直接影響到墾區內居民的生産生活,影響居民生活品質的提升。深化農墾體制改革,要強化社會保障,既要加強對職工的社保覆蓋,更要擴大社保範圍,讓非農場職工系列的農民身份的人員也納入社保統籌範圍內,同時還應當把農墾系統中至今沒有參加保障的職工納入社保的統籌之中,並逐步提高整個農墾系統內人員的社會保障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