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新鎮:給鎮村幹部“立規矩”
- 發佈時間:2015-09-18 05:31:59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俞艷婷富涼燕
學生有學生行為規範,浙江省嘉興市余新鎮機關工作人員、村(社區)工作人員也分別有相應的行為規範。在7月31日余新鎮召開的鎮村幹部作風效能大會上,該鎮出臺了鎮村工作人員行為規範、鎮村幹部問責試行辦法和鎮機關工作人員行為規範等一系列規章制度,鎮機關幹部的全員績效考核辦法和問責辦法也隨即出臺,給全鎮鎮村幹部“立規矩”。
據余新鎮黨委書記童偉強介紹,鎮村幹部直面一線群眾,對群眾而言,是政府形象的“窗口”,一言一行影響很大;對政府而言,鎮村幹部是標桿,鎮村幹部的作風效能就代表余新的“投資軟環境”,鎮村幹部的執行力和推進力可以説是關係全局,直接關係到鎮黨委政府的各項決策能否落到實處。
對此,余新鎮黨委政府已形成共識,要解決鎮村兩級幹部隊伍作風方面存在的實際問題,提高基層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在今年已經陸續對一些原有的規章制度進行了修訂、完善,出臺了新的幹部請銷假制度、財務審批制度等基礎上,如今,余新鎮從行為規範到問責機制,新出臺了一系列作風效能制度,形成了制度管人體系。
村幹部一旦出現違紀現象,如何問責處理?余新鎮黨委、政府也已明確具體辦法。村“兩委”及其班子成員在執行工作部署、村級組織建設、村級事務管理以及遵章守紀、廉潔自律等方面存在對因主觀原因未履行職責,不能完成工作任務;中心工作、重點工作推進中,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造成工作推進緩慢的;不重視黨員發展工作,3年內沒有發展黨員或未按規定程式發展黨員的等19項情形之一的,都將予以問責。問責方式有批評教育、通報批評、建議罷免等7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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