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部門試點三年滾動財政規劃
- 發佈時間:2015-09-17 07:47: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天,北京市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實施意見》,北京市教委、科委、人保局、環保局、住建委、市政市容委、水務局、旅遊委、衛計委、國資委、金融工作局、農業局等12個部門今年試點中期財政規劃,具備條件的區縣也可開展。中期財政規劃編制試點工作按照三年滾動方式編制,第一年規劃約束對應年度預算,後兩年規劃指引對應年度預算。
中期財政規劃是中期預算的過渡形態,是在科學預判未來三年財政收支情況的基礎上,合理確定財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項目資金安排,逐年滾動管理,實現規劃期內跨年度平衡的預算收支框架。意見稱,中期財政規劃按照三年滾動方式編制,第一年規劃約束對應年度預算,後兩年規劃指引對應年度預算。年度預算執行結束後,對後兩年規劃及時進行微調,再添加一個年度規劃,形成新一輪中期財政規劃。
中期財政規劃涵蓋預算“四本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內容主要包括預測現行政策下財政收支、分析現行財政收支政策問題、制定財政收支政策改革方案、測算改革後財政收支情況等四方面。
本市自2015年起,啟動中期財政規劃、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編制工作,並逐年滾動編制。每年度具體時間安排,由市財政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以水利投資運營、義務教育、衛生、社保就業、環保等重點領域為切入點開展2015年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編制試點工作。同時根據試點情況,逐步擴大試點範圍。自今年起,具備條件的區縣可開展中期財政規劃編制試點工作;自明年起,各區縣都要啟動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工作。
意見強調,各部門制定延續性政策要統籌考慮多個年度,可持續發展,不得一年一定。未納入中期財政規劃的增支政策,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年度預算可不予安排。對於涉及財政支援的重大政策,有關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建立中長期重大事項科學論證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