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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或再次加大貧富差距 養老不能僅靠房

  • 發佈時間:2015-09-16 08:0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養老不能僅靠“房”

  文/楊泥娃

  推出試點近半年的“以房養老”政策似乎並不如想像的樂觀。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截至目前,全國試點城市僅有12戶共22人簽約,相比起我國2億多的老年人基數來説,這個比例簡直是微乎其微。

  實際上,“以房養老”的真正名稱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也就是老人以自己的住房為抵押,與保險公司進行簽約,而後由保險公司向其提供雙方約定的養老資金。

  面對我國日益沉重的養老問題,“以房養老”的出臺確實被寄予了很高的厚望,媒體的不斷報道以及一些金融機構的積極肯定,使得“以房養老”成為了解決養老問題的“法寶”。

  然而,從我國國情的實際情況出發,“以房養老”並不如想像般美好。

  首先,一個很難突破的問題來自於我國傳統倫理文化的影響,在我國很多老年人奮鬥了一輩子就為了攢下一套房子,反向抵押無疑意味著將房子拱手讓人,這對於老年人心理來説是難以接受的。同時,“養兒防老”是我國文化中早已根深蒂固的思想,老年人需要兒女對其進行贍養和照顧的義務,而非僅僅來自於對金錢的需求,因此對於老人來説,心理和生活上的滿足遠比金錢來的更重要。

  其次,在目前“以房養老”推廣的試點城市主要以北上廣等一線城市為主,而這些城市的房地産市場又是國內投資房産投資的重點城市,對於這些城市的老人來説,反向抵押所換取的養老金恐怕還不及每月出租房屋所能得到的房租多。因此,老年人對於抵押房産的意願與房産的估值也是息息相關。

  另外,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在推廣“以房養老”的進程中依然存在不完善,就目前來説,法律法規對於房屋70年産權的界定十分模糊,這將嚴重阻礙“以房養老”制度的正常推行。

  同時,“以房養老”還將帶來的是貧富差距的再次加大,對於已經有房的老年人來説,多不會指望反向抵押所帶來的養老金,然而真正需要這份“養老錢”的老年人,卻大多很難擁有屬於自己名下的房産。並且對於一些農村老人來説,他們雖然擁有房屋,但很難反向抵押。

  因此,“以房養老”恐怕只能為我國當前的養老政策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對於一些失孤老人以及獨身的老人來説,“以房養老”或許可以為他們起到一些幫助的作用,但是對於大部分老人來説,真正需要的還是來自養老政策的完善以及一些除去金錢之外的陪伴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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