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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政局:不再出具婚姻記錄證明

  • 發佈時間:2015-09-16 02:26: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崔紅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北京民政局:不再出具婚姻記錄證明

  北京晨報訊(首席記者 崔紅)北京市民政局昨天表示,自即日起,除辦理涉臺和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外,全市婚姻登記機關將不再為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或者“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這9個國家是哈薩克、芬蘭、奧地利、荷蘭、德國、阿根廷、烏拉圭、墨西哥和波蘭。民政局表示,辦理涉臺和以上9個國家公證所需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將註明“本證明僅限于×××(申請人)辦理赴××國家(或者台灣地區)的××公證事項使用,用於其他事項無效”。據悉,此舉旨在落實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

  此前曾有市民質疑,很多單位部門辦事不認結婚證、離婚證,卻要求出具婚姻證明。據悉,近幾年全市各區縣婚姻登記部門除辦理結婚證、離婚證外,接待來此辦理婚姻證明的越來越多。去年,北京市婚姻登記部門共辦理了逾8萬份此類證明,平均每天近300份。開具此類證明主要用於貸款、買房、出國、遷戶、申請廉租房等。比如,有市民持離婚證到銀行辦理貸款,就被要求出具婚姻證明。銀行人員稱,離婚證只能證明曾經離過婚,不能證明沒有再婚,而銀行要確認是個人貸款還是家庭貸款,以確定今後的還貸責任。

  開具婚姻證明需要身份證、戶口本、個人聲明等,辦理過程並不簡單,而這類證明卻也不能真實反映居民的婚姻狀況。有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全國各地的結婚登記資訊未聯網,在一個婚姻登記處轄區內沒有查到婚姻記錄,並不能代表在其他地方沒結過婚。

  專家觀點

  儘早全國聯網 不用多開證明

  有專家表示,結婚證、離婚證是國家出具並加蓋國徽的法律證明,具有證明公民婚姻狀況的法律效力。政府應加強對公民資訊的收集、整合,建立查詢平臺,而不是讓公民再去開具其他證明。目前的技術完全有能力打破部門之間的限制,將個人的真實婚姻資訊在全國範圍內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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