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批評”民政局開了個好頭
- 發佈時間:2015-08-07 04:32:30 來源:寧波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浦江潮
湖南冷水江市68歲的楊奶奶外出時丟了老年證,她到民政局補辦,被告知補辦老年證需要派出所出具證明,證明其老年證確係丟失。楊奶奶便前往冷水江市同興派出所辦理,派出所出具了一份證明,並附上一段話,對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提出批評,直言“還是多為老百姓辦點實事吧”!(8月6日《京華時報》)
同興派出所這段話寫得非常好,把所有道理講得清清楚楚,且照錄如下:“中央三令五申要多為老百姓辦實事,讓老百姓少走彎路,補辦一個小小的老年證也要經過派出所打證明,有必要嗎?純粹是增加老百姓補辦證件的麻煩。該證除了持證的本人外其他人拿著也沒有用,我所也無法證明老百姓的證件有沒有丟失。説實話丟了又如何!沒丟又如何!也不是我們管轄的案件,但是我所不得不開此證明,否則該老人就補辦不了老年證。一個小證件增加大家不必要的麻煩,還是多為老百姓辦點實事吧!”
按照官場“慣例”,行政部門之間是“不便”直接批評對方的,有問題、有意見一般是向上級反映,由上級協調解決。何況,按照行政級別,派出所的級別低於民政局,同興派出所對冷水江市民政局提出批評,難免有“大膽”“冒犯”“不懂規矩”之嫌。他們大概對民政局的做法實在看不下去,才憤而斗膽直言。不知道冷水江市民政局工作人員看到這段附言,會不會覺得臉紅?會不會虛心接受批評,繼而改進工作方法和態度?可以肯定的是,“多為老百姓辦實事,少讓老百姓走彎路”是政務改革的大方向,凡是悖逆改革潮流的工作方法和態度,必然會被民眾所唾棄、被改革所淘汰。
改進政府工作作風,需要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也需要自下而上的群眾監督,更需要行政部門之間相互監督和批評。眼下,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不少,自下而上的群眾監督不夠,而行政部門之間的相互監督和批評更為罕見。正因為罕見,同興派出所對冷水江市民政局的批評才顯得可貴,值得我們為之叫好。這種批評所産生的觸動和效果,勝過群眾監督,甚至勝過行政命令。如果各部門相互監督和批評能夠蔚然成風,而不是“一團和氣”甚至“官官相護”,那麼各部門的工作作風必將為之一變。
前不久,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出臺規定,依法不再出具10種證明材料,以此解決類似“我媽是我媽”荒唐證明和證明過濫問題。衡水市公安局此舉,何嘗不是對各部門動輒要求公安機關開具各種奇葩證明的抗議和批評。此舉並非公安機關推卸責任,而是以此“倒逼”其他各部門肩負起自身責任,真正“多為老百姓辦實事,少讓老百姓走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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