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調整國企領導過高收入 規範其薪酬
- 發佈時間:2015-09-15 08:13:48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9月1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有關情況吹風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義珍表示,對組織任命的國企負責人,要調整其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
另據媒體報道,張義珍在回應有關“國企薪酬改革會否引發新一輪降薪潮”的問題時表示,不會引發新一輪降薪潮,針對相關問題已有一個全面方案。
建立國企領導薪酬形成機制
9月13日,《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正式對外發佈,針對其中備受關注的國企領導人薪酬制度改革,人社部副部長張義珍昨日透露,將建立與企業負責人選任方式相匹配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製度。張義珍解釋,重點是嚴格規範其薪酬結構,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形成機制,“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
根據去年印發的《關於深化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副部長邱小平當時表示,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將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兩部分構成,調整為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等三部分構成。
張義珍昨日介紹,組織任命的企業負責人,其基本年薪根據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和承擔風險等因素確定,績效年薪則以基本年薪為基數,根據年度考核評價結果,結合績效年薪調節系數確定,而任期激勵收入根據任期考核評價結果確定。
至於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確定其薪酬也要考慮所在企業的不同功能性質、不同經營規模的區別,及本人承擔的經營責任等方面的差異性,加強經營業績考核。
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劉勝軍認為,差異化薪酬分配製度主要是為了解決體制內不公平的問題,現在國企領導人既享受行政級別,又享受高薪待遇。新規定要求通過現有經營管理者與職業經理人身份轉換通道,企業領導人要麼留在體制內,享受公務員待遇,薪酬降低;要麼放棄體制身份,享受高薪。
國企負責人薪酬改革方案基本批復完
去年,《關於深化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見》正式印發,目前實施進展如何?
“目前,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改革工作進展順利。”昨日國新辦吹風會現場材料透露,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改革已全面實施,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國有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改革方案,除西藏外也已全部批復。
至於中央部門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改革方案,則正在履行報批程式,將於近期完成批復。
早在今年五月,就有媒體報道,中石油將全員降薪15%。據北京商報報道,在8月22日的年中總結會上,中國移動發佈了降薪方案,方案顯示,中國移動二級正以上員工年薪將降50%。
在110多家企業中推進國投公司試點
對於《指導意見》提出要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昨日,財政部部長助理許宏才表示,這樣的制度設計,將改變以往國有資産監管機構直接對所監管企業履行出資人權利的運作模式,實質上是在政府和市場之間設立了一個“界面”和“隔離帶”。
但許宏才表示,這種方式也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通過試點逐步完善,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而據其介紹,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方式有兩種,即國資委授權模式和國務院授權模式。
許宏才透露,今年,國資委、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在中央管理的110多家企業中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試點工作,而地方政府也會參照中央的做法,推進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的改革。
新京報記者 許路陽 趙毅波
熱點解讀1
如何防止國有資産流失?
《指導意見》指出,要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産流失。9月14日,國企改革吹風會上,國資委副主任張喜武著重強調,國有企業改革首先要加強監管、防止國有資産流失。“這一條做不好,其他改革也難以取得預期成效,這是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一條重要經驗和根本保障”。
解讀怎麼算國資流失?誰來決定國有資産的價值?如何防止國資流失?《指導意見》指出:“對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提出試點先行”,那員工持股是否有國資流失風險?
對此,張喜武昨日一再強調,監管是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的防護網。國有企業改革首先要加強監管、防止國有資産流失,這一條做不好,其他改革也難以取得預期成效,這是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一條重要經驗和根本保障。
據介紹,《指導意見》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強化企業內部監督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防止權力濫用;強化出資人監督;建立健全企業國有資産的監督問責機制等。
中投顧問研究總監郭凡禮稱,國有資産流失主要包括國有資産的出資者、管理者、經營者,因主觀故意或過失,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造成國有資産的損失;國企出現股權改制行為,國有資本售讓給個人或民營資本。
郭凡禮表示,國有資産的價值一般由專業評估機構評估。員工持股是國企改革的一個重要方向,雖然這會使國有資産比例有所減少,但是對國企發展有利。《指導意見》中提到的監督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其實更大程度上是指第一種國資流失。
熱點解讀2
鐵路石油通信將屬商業類?
此次《指導意見》指出,劃分國有企業不同類別,根據類別進行不同方式方向的改革。如何區分商業類和公益類?鐵路、石油、通信等是否會開放?昨日吹風會上,張喜武説道,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促進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機統一。
解讀對於如何分類,郭凡禮認為,商業類國企按照市場化要求實行商業化運作,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為主要目標。公益類國企以保障民生、服務社會、提供公共産品和服務為主要目標。
決定國企類別的權力在出資人手中,依照誰出資誰分類的原則。城市供水供氣、公交、市政建設等國有企業一般屬於公益類。鐵路、石油、通信業的相關國企基本都屬於商業類,將會進一步開放。
國企改革專家、上海天強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祝波善也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絕大多數央企都不屬於公益類,除了中儲糧等之外。
《指導意見》也提到,將根據集團主業來劃分類別。祝波善舉例,比如中石油,其上游的勘探開採,中游的油氣運輸等都涉及國計民生、國家安全,但主業是石油行業,所以應屬於商業類。因為央企集團覆蓋全産業鏈,中游的電網、油管、電信基站等也是有收益的,但並不能就此算為公益類。
熱點解讀3
國企整體上市潮將至?
公司整體資本化趨勢多次出現在此次《指導意見》中。意見指出,對於主業處於充分競爭性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企,積極引入其他資本實現股權多樣化,著力推動整體上市。大力推動國有企業改制上市,創造條件實現集團公司整體上市。
解讀昨日吹風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解釋説,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原則上都要實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充分運用整體上市等方式,積極引入其他國有資本或各類非國有資本實現股權多元化,國有資本可以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也可以參股。
主業處於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要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援非國有資本參股。
公益類國有企業,可以採取國有獨資形式,具備條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資主體多元化,還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特許經營、委託代理等方式,鼓勵非國有企業參與經營。
有分析認為,通過改革,國有企業資本化程度將大幅提高,整體上市潮或將到來。
郭凡禮認為,此次國企改革頂層設計出臺,對資本市場有所利好,但對回暖反彈的作用不大,央企重組作為國企改革的重要途徑之一有望繼續。
新京報記者 趙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