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 發佈時間:2015-09-12 07:33:43 來源:海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文土告字〔2015〕14號
經文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文昌市國土環境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伍(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競買。本次掛牌不接受聯合體競買,不接受競買人電話、郵寄、電子、口頭報價。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項目規劃設計條件及滿足開發建設要求並出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掛牌出讓手冊。申請人可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10月19日到文昌市國土環境資源局三樓土地利用股或海南省政務服務中心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2號窗口(土地産權交易)購取掛牌出讓手冊,該出讓手冊所載內容為本公告的組成部分。五、申請人可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10月19日到文昌市國土環境資源局三樓土地利用股或海南省政務服務中心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2號窗口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19日17時00分(以競買保證金到賬為準)。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5年10月19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定於2015年10月9日8時00分至2015年10月21日10時00分在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廳進行。(2015年10月21日10時00分在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廳召開掛牌現場會)。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一)競得上述宗地後,競得人須按照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約定與文昌市國土環境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按出讓合同約定及時繳納土地出讓金。(二)本次出讓宗地開發建設涉及月亮灣起步區的整體規劃實施,競買人須充分了解《文昌市月亮灣北部起步區控制性詳細規划動態維護調整》的相關內容。(三)上述宗地按現狀條件出讓(具備動工開發基本條件),競買人應當現場踏勘出讓地塊,競買人申請參加競買的,視為對出讓地塊現狀條件無異議。(四)競得上述宗地後,競得人須嚴格按照市規劃部門批准的項目規劃設計方案要求,在1年內動工建設項目,3年內完成項目的投資建設。(五)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八、聯繫方式:聯繫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清瀾開發區一橫路、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聯 係 人:林先生、 馮先生、安先生、熊小姐;聯繫電話:0898-63330100、68555961 、36326216、31651617;查詢網址:http://www.ggzy.hi.gov.cn;http://www.hnlmmarket.com/
文昌市國土環境資源局
201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