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廣告法,品牌們學起來
- 發佈時間:2015-09-12 02:31:32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魏家東
這個月,新《廣告法》開始實施,有人很早就開始關注,這些人是廣告主、品牌運營、美工、策劃、文案們……當一大堆極限用語不能使用的時候,很多文案不知道該如何下筆了,因為之前唯有那些詞語的修飾才可以彰顯産品的牛氣。
任何一次機會,品牌社會化運營商們都不會放過,雖然這次笑容裏帶著苦澀,但是大家還是借勢的挺歡樂。這些短暫的歡樂之後,大家真的要考慮怎麼修改自己的廣告了。還記得那些經典的廣告嗎?“地球人都知道”、“史上最流行”、“用戶量第一”……
新的廣告法看似嚴格,卻是一個很好的規範,重罰之下就會有一個更好的市場,有人笑談,新法中沒有提到舉報獎勵,要是有舉報獎勵,那對於一些品牌商來講更是噩耗。有沒有新廣告法,都要對廣告宣傳負責,誇大、虛假、誘導欺騙等等都是惡意行為。很多修飾詞更多是在抬高自己,誇大效果,給用戶震撼,這只是外觀或者直覺上讓人感受到真的很牛,但是到底産品好不好卻沒有很好地表述。
以後文案們該怎麼辦?
第一,深挖産品價值:不是所有産品包裝都要説“最”、“第一”、“極致”……把這些詞語變成數字,用一個活動、事件去陳述也可以形成廣告的一種形式,比如“好産品的速度就是30秒銷售1萬單”。
第二,也可以談情懷:羅永浩的手機發佈,用了一個話題海報,叫“漂亮的不像實力派”,這句話很具有傳播性,同時又可以表現出産品性能,參與感也不錯,情懷不用極限詞也可以玩得不錯。
還有哪些注意事項?
首先,打擦邊球要注意:有時候大家願意鋌而走險,比如不讓説第一,那説第二吧,用“我們比第二強,我們與第二的距離可以繞地球X圈”……還有其他擦邊球玩法,不過需要謹慎啊,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濕鞋。
其次,廣告的邊界在擴大:從專有媒體,到自媒體,朋友圈廣告,還有電商標題、圖片、詳情頁等等,不論收費與不收費,只要是對消費者在傳遞産品、品牌資訊的,就要遵守。
新廣告法,大家都要學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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