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三無降壓藥貼標冒充正品
- 發佈時間:2015-09-08 00:00:00 來源:齊魯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牟取暴利,無業男子李某將從網上購買的低價“三無”降壓藥,按正品的規格貼標並再包裝後,冒充正品向藥店供貨。日前,嶗山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李某犯生産、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8月,李某通過網上聊天認識了一個叫于某的人,對方自稱藥商,有門路可以搞到便宜的伲福達降壓藥品,而且保證藥品有效。已無業在家很久的李某自認找到了一條掙錢的好門路,於是約于某見了面。從對方提供的樣品看,藥品也是瓶裝的,只是沒有任何批號、商標和外包裝,儘管李某最初時心裏還一直犯嘀咕,但當得知對方藥品的售價只有正品一半,而且對方承諾“絕對不會吃出問題”時,李某最終決定鋌而走險賭一把。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李某一次從對方手中購進瓶身無標識的藥品6萬餘瓶及包裝箱100余個。後李某找到了位於濟南市歷城區的某不幹膠彩印有限公司,印製青島黃海制藥有限責任公司“伲福達”硝苯地平緩釋片(Ⅱ)標簽42萬個,購買了熱收縮包裝機及包裝材料,交由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孫某)進行包裝,生産假冒的青島黃海制藥有限責任公司“伲福達”硝苯地平緩釋片(Ⅱ)100余箱6萬餘瓶。
2013年2月,李某從孫某處發貨銷售給盧某假冒的“伲福達”硝苯地平緩釋片(Ⅱ)(批號為1110125)30箱計18000瓶,總金額223200元。盧某支付部分貨款100000元,餘款未付,後盧某退回部分藥品。同年3月,李某又分別從孫某處發貨銷售給劉某等另外兩人假冒的“伲福達”硝苯地平緩釋片(Ⅱ)(批號為1110125)共53箱計30000瓶,總金額305100元。
嶗山區法院審理認為,李某違反國家藥品管理制度,生産、銷售假藥,其行為構成生産、銷售假藥罪,依法應予懲處,遂作出上述判決。
提醒:網上買藥要學會辨真假
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提醒消費者要謹慎網購藥品,確需網上購藥時要注意認準“正規軍”,驗證“合法性”。當登錄某一網站,首先在首頁醒目位置查看是否有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及編號。如果你登錄的網站沒有證書及編號,則説明這不是一家正規經審批的網上藥店,不能與其交易。判斷證書的真偽,可直接登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點擊右上角“數據查詢”欄目,查看購藥網站是否具有向個人消費者提供藥品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