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行撤字[2015]3號
- 發佈時間:2015-09-06 16:29:59 來源:住建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程志勤:
經查,你將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在江蘇長虹機械設計院有限公司時,實際工作單位為柏克德(中國)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騙手段取得註冊證書的行為。
我部于2015年1月14日向你發出《住房城鄉建設部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建市行撤告字〔2015〕3號),並於2015年4月24日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進行了公示,現公示期已滿3個月。對於你提交的書面陳述和申辯理由,經研究,不予採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和《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7號)第二十九條之規定,我部決定撤銷你的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註冊。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繫人:王三星 劉精華
聯繫電話:010-58934169,58934450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