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法規司負責人談“統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
- 發佈時間:2015-09-02 08:2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讓市場主體少跑腿多辦事
——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負責人談“統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工作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負責人就此接受了《經濟日報》記者專訪。
時間表、路線圖已確立
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縣級以上各類公共資源交易市場4000多個,其中集中統一的市場1200多個。2014年,通過各類交易平臺實現的公共資源交易金額超過10萬億元。
“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於加快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該負責人説。
目前,全國範圍內交易平臺的整合統一已有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按照《方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産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四類交易平臺,將在統一平臺上實現資訊和資源共用。
2016年6月底前,地方各級政府要基本完成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工作;2017年6月底前,要在全國範圍內形成規則統一、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基本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全過程電子化。
“在此基礎上,逐步推動其他公共資源進入統一平臺進行交易,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從依託有形市場向以電子化平臺為主轉變。”該負責人説。
重點推進“四個統一”
據介紹,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工作將在加強全國統籌、強化頂層設計的基礎上,重點推進“四個統一”。
統一制度規則。為解決規則不一,標準各異等問題,按照共性和個性相結合的原則,在制度設計上提出“1+4”模式,即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全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辦法,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産權交易、政府採購等法律法規和交易特點,制定實施全國分類統一的規則和辦法。各地方政府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平臺服務管理細則。
統一資訊共用。《方案》提出,制定國家電子交易公共服務系統技術標準和數據規範。由各省級政府按照國家統一標準整合建立全轄區統一、終端覆蓋市縣的電子公共服務系統。
統一專家資源。《方案》要求,統一專業分類標準,並以省為範圍整合本地區專家資源。在此基礎上,推動全國範圍內專家資源共用,推廣專家遠端異地評標和評審。
統一服務平臺。整合分散設立的各類交易平臺,打造一個在全國範圍內互聯互通的公共資源交易生態系統。在這個統一的服務平臺上,市場主體可不受行政區域限制,選擇符合專業需求的交易平臺。
實現資訊公開共用
如何實現公共資源交易的陽光化操作,是整合工作的關鍵所在。該負責人表示將採取4個方面的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公共資源交易資訊和信用資訊公開共用制度。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加大資訊公開力度,依法公開交易公告、資格審查、成交資訊、履約資訊以及有關變更資訊等。
二是加快建立市場資訊共用數據庫和驗證互認機制。對於市場主體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公共服務系統實現登記註冊共用的資訊,相應行政轄區內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和其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不得要求企業重復登記、備案和驗證,逐步推進全國範圍內共用互認。
三是各級行政監管部門要履行好資訊公開職能,公開有關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審核、市場主體和仲介機構資質資格、行政處罰等監管資訊。
四是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依託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庫,並將相關資訊納入國家統一的信用資訊平臺,實現市場主體信用資訊交換共用。
“平臺整合不是簡單的新瓶裝老酒、簡單搬個家,而是要通過化學反應,打造一個新的生態系統,讓市場主體少跑腿、多辦事。”該負責人強調説。(經濟日報記者顧 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