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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公司拋上市餡餅作誘餌 虛假網上推銷股票要警惕

  • 發佈時間:2015-09-01 07:2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朱寶琛

  “您2006年購買的某公司股權已被位於西安高新區某公司收購,現僅需重新購買‘中國陽光産業控股公司’一萬股(4.9元/股),就能把某公司股票轉化為‘中國陽光産業控股公司’股票,並於年底在海外上市。”近日,福建的吳先生接到一位自稱是“中國陽光産業控股公司”工作人員的電話,説是通過“股權置換”可購買即將在美國上市的股票,並向吳先生提供了辦理股權置換事宜的聯繫人姓名、身份證號、電話號碼以及購買股份的匯款賬號等資料。並表示“為了吳先生好”,多次電話催促提醒吳先生儘快將股權認購款匯入該賬戶。吳先生較為警惕,向陜西證監局詢問中國陽光産業控股公司的行為是否真實、合法。

  《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陜西證監局收到吳先生的信後,第一時間告知其該公司的行為涉嫌詐騙,及時制止了損害後果的發生。

  據陜西證監局調查,“中國陽光産業控股公司”在國家、省、市工商部門均無任何註冊登記資料,公司網站接入地和域名註冊商均在境外,為非法網站,網站上宣稱的公司住所地也並不存在。股票認購款收款賬戶的開戶行在浙江省某市,而開戶人劉某為貴州人。

  顯然,這是一個不法分子精心設置的股票投資詐騙陷阱。與以往的證券投資詐騙相比,該騙局呈現出兩個值得警惕的新動向:一是虛構公司並利用虛假網站進行宣傳,利用電信網路所具有的遠端型、虛擬性、隱蔽性特點設置詐騙陷阱,使得投資者更難識別真偽;二是針對“原始股”投資者設置連環騙局,利用“原始股”投資者急於挽回損失的迫切心理,打著“股權置換”的幌子再次行騙;三是犯罪分子反偵察意識很強,通過電信方式、虛構公司進行欺詐,投資者發現受騙後,很難舉證和維權。

  由於電信手段具有遠端性和隱蔽性,很多不法分子詐騙投資者錢財後卷款潛逃,人去樓空,投資者發現上當受騙後,往往很難進行追責和維權。廣大投資者應提高警惕,增強識別、抵制、防範各類涉及證券電信詐騙活動的能力,尤其是對不認識的電話、郵件、網路宣傳、推銷的以“股權置換”、“海外上市”為噱頭的“天上掉餡餅”式的“投資機會”,多一分懷疑,少一分僥倖。

  投資者應自覺抵制“高額利潤”、“一本萬利”等暴富心態的誘惑,樹立“健康、穩定、客觀”的良好投資心態。務必牢記,一定要通過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進行證券、期貨投資。當難以準確辨別投資資訊真偽時,可向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或當地監管部門諮詢核實。一旦發現上當受騙,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為公安機關及時偵破創造有利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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