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之間要明確定位良性互動
- 發佈時間:2015-08-31 11:19:33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自中央出臺八項規定重拳反腐以及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來,我國政商關係有所調整,出現了一些好的態勢,但不可否認,官商關係仍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一是傳統的官本位思想一時難以扭轉。由於歷史、文化等因素,權力至上的觀念在政商交往中一直根深蒂固,官商地位不平等,政府控制資源過多,對企業管理意識濃,而服務意識欠缺。二是規則意識有待加強。無論是“官”還是“商”,講人情重於講規則。個別政府部門不按章辦事,甚至不講信用的事情也時有發生。三是庸政、懶政、怠政現象有所抬頭。在當前反腐高壓下,一些官員為避免“負責任”“受牽連”而不作為,“不吃、不拿、也不幹”,缺乏黨員幹部應有的擔當精神和責任意識。這些不健康的政商關係,降低了辦事效率,挫傷了企業投資積極性,損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壞了社會公平正義,嚴重影響和阻礙我國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健康的政商關係是營造良好市場環境、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特別是我國經濟正處於爬坡過坎、攻堅轉型的關鍵時期,迫切需要政企雙方攜手共進,構建相敬如賓、良性互動的新型政商關係。
一要厘清政府權力邊界。儘快研究制定並向社會公佈政府部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企業投資“負面清單”,厘清政府職能邊界,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範化、法律化,明確哪些應該為、哪些不能為、哪些必須為,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充分尊重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和經營自主權,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限制權力對市場和企業的替代和干預,減少尋租空間。
二要搭建行政服務平臺。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創新服務機制,著力搭建優質、高效、便捷、線上線下相結合的行政服務平臺。把過去傳統行政管理中分散在各有關部門、與企業聯繫緊密的審核、審批、服務等事項集中起來,推行“一站式”辦公機制,落實並聯審批機制,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企業辦事。要提升服務意識,推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失職追究制,精簡服務流程,提升服務品質,拓展服務領域,構築企業滿意的服務環境。
三要強化制約監督機制。積極推行陽光行政,建立資訊公開制度和辦事公開制度,進一步增強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議對政府財政專項資金的申報、安排和使用情況,政府重大投資項目計劃、招投標結果、工程實施情況和最終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在相關媒體和網上進行公示,接受公眾監督,杜絕暗箱操作。要完善監督體系,創新監督手段,暢通監督渠道,狠剎“官”“商”交往勾肩搭背的庸俗之風,加大對庸政、懶政、怠政等為官不為行為的問責和懲治力度,為政商交往提供弊革風清的政治保證。
四要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對黨政幹部要以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為契機,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築牢“為官有為”的思想基礎,不斷強化宗旨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躬下身為企業發展服務,沉下心營造良好環境。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要深入開展以守法誠信為重點的理想信念教育實踐活動,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牢固樹立守法誠信意識,提高誠信立業、依法治企、守法經營、創新發展的能力和水準。摒棄與政府拉關係、搞圈子的“畸形”心態,轉變“遇事找市長不找市場”的計劃經濟思維,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企業的創新發展和精細化管理上來,踐行守法誠信,引領健康發展。
五要建立政商溝通機制。良好的政商關係需要官商正常交往,良性互動。要建立完善黨政領導與重點民營企業、商(協)會聯繫制度,黨委、政府與民營企業定期對話機制,選派機關幹部到規模以上民營企業擔任駐企指導員,傾聽企業呼聲,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要明確黨政幹部與企業聯繫交往的要求和規矩,消除他們與企業接觸的隔閡和顧慮,讓官員堂堂正正走進企業,清清白白與企業家進行接觸交往,做到工作聯繫等距離,服務幫助零距離,私情交往遠距離。要組織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政治參與,並通過參加政治協商會議、提交政協提案等渠道,及時反映民營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表達民營企業和非公經濟人士的利益訴求,推動形成有利於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環境、法治環境、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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