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保護幼女,期待惠及整個幼童群體
- 發佈時間:2015-08-29 02:31:01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本週正式進入三審程式。根據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向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審議報告,建議取消嫖宿幼女罪,對該類行為統一按照強姦罪中的姦淫幼女進行從重處罰。有學者指出,應將保護幼女擴展到保護幼童群體。引發公眾熱議。對此公眾怎麼看?本期“京報調查”(新京報與清研智庫聯合推出)就此展開調查。
■ 旁邊評論
男童保護,不該被遺忘的法律“盲點”
隨著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進入三審程式,有消息稱此次審議嫖宿幼女罪有可能被廢除,對該類行為統一按照強姦罪中的姦淫幼女進行從重處罰。這一消息被視為對近年來嫖宿幼女罪存廢之爭的回應。不難看出,無論在立法領域,還是社會表達,幼童保護意識都在不斷強化,在此背景下,對性侵男童應該如何處罰,也成了在輿論場中不斷激蕩的一個議題。對此,本期“京報調查”中,有七成受訪者認為,應該從法律層面對未成年人應進行無性別差別的保護,性侵男童也應該歸入強姦罪。
回顧以往不難發現,“性侵害”一直是女性的專有名詞,再加上男童防性侵害意識遠弱于女童,使得性侵男童常被忽視。而男童保護也隨之成為“法律盲點”:相對於性侵女童者面臨的一整套刑罰體系,對性侵男童者只能以猥褻兒童罪進行處罰。每個幼童都應該受到法律保護,修法保護幼女的同時,更該惠及整個幼童群體。
新京報評論員 閆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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