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未配滅火器要罰?謠言!
- 發佈時間:2015-08-26 07:34:18 來源:深圳特區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解樹森) 昨天,一則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廣為流傳,稱9月1日起,全國高速路口查車上的滅火器、三角架,如果沒有,扣6分,罰200元。記者經向深圳交警了解到,此為謠言。事實上,類似的內容在2014年2月就有流傳,本報也曾辟謠。
“友情提示:走高速的注意了,全國高速路口從9月1日起開始查車上的滅火器、三角架,如果沒有,扣6分,罰200元,擴散啊!舉手之勞!”昨天,這樣的一則消息在微信朋友圈瘋傳,記者乍一看就覺得非常眼熟,因為2014年2月27日,本報曾對類似的一條消息進行辟謠。隨後,記者向深圳交警詢問,交警部門證實此為謠言,而且是每過一段時間就會被流傳的謠言。
交警部門表示,依照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條例等,目前只要求校車、客運車輛和運載危險品的貨運車輛,必須配備車載滅火器,對私家車並無強制規定,也未規定必須帶三角警示牌。但是交警部門建議,出於安全考慮,車主最好在車內常備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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