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農民工今後將全部納入工會組織
- 發佈時間:2015-08-26 02:33:38 來源:鄭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河南出臺新規助力勞動者維權
建築企業農民工今後
將全部納入工會組織
本報訊(記者 王紅)今後,建築企業農民工遭遇拖欠工資、工傷索賠難,可以直接找“娘家人”撐腰。昨日,省總工會、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出臺《河南省建築業組建工會和發展會員工作實施方案》,今後,全省建築(勞務)企業、工程項目都要建立工會,通過將農民工納入工會切實維護其勞動權益。
新政規定,今後,各省轄市、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直屬單位,建築(勞務)企業、工程項目要普遍建立工會組織,全省農民工普遍加入工會組織。同時,各地要建立市、縣(市)區建築業工會聯合會,負責本轄區內建築業組建工會、發展會員和職工維權幫扶等。
建築總承包公司、專業承包公司等建築企業和建築勞務公司應當依法建立工會組織。施工總承包企業作為專業承包企業、建築勞務企業的勞動服務購買方,有責任推動其建會併發展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全部職工入會。同時,建築總承包公司應當在工程項目依法建立項目部工會,專業承包企業工會、施工勞務企業工會可與工程項目部工會簽訂委託管理協議,明確其會員由工程項目部工會管理,也可由項目部工會、專業承包企業工會、施工勞務企業工會聯合成立工程項目聯合基層工會,發展未加入工會的農民工加入工會,對農民工會員進行管理,聯合開展工會各項活動。縣(市)區域範圍內多個建築工程項目工會可按照聯合製、代表制原則建立工程項目工會聯合會。建築項目結束後,項目工會即行終止。
省總工會相關負責人介紹,讓建築企業農民工納入工會組織,就是給農民工一個堅強有力的後盾。工會組織將督促用人單位與農民工依法普遍簽訂並履行勞動合同、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確保薪酬、推動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和工傷保險等。同時,加強職工勞動保護,改善農民工生産生活條件,切實為農民工排憂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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