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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環單定金怎麼追?買賣雙方陷入僵局

  • 發佈時間:2015-08-25 13:34:26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我回老家開了幾張證明,再回來就不能買房了,可合同該怎麼辦?”突然喪失的購買資格,讓部分付了定金卻沒有進行網簽的二手房交易,不得不中途戛然而止。記者從仲介市場了解到,已付的定金該怎麼追回來,買賣雙方陷入僵局。

  情景1:定金用於還房貸

  “今天一早到店,之前的一位客戶就打電話向我諮詢,業主用掉了他140萬元的定金,合同卻進行不下去了,誰能給出出主意?”這位被用掉定金的買家,原本購買的是通州區域的一套二手房,房款在350萬元上下。簽訂合同時,賣家表示因為房子在銀行還有貸款,需要湊足了金額才能解抵押,希望他能提前支付首付還貸。“這就樣,買家把140萬元首付款,當做定金提前支付了。現在,合同中斷了,可原本的賣家卻再也拿不出140萬元。”

  情景2:定金用於新購房

  “業主現在都要急瘋了,房子賣不出去就要違約了 。”一名經紀人就給記者講了一個案例:業主220萬元賣掉了自己在通州的房子,在東城換了一套500多萬元的學區房。簽約時,業主收了買家50萬元的大額定金,用來支付學區房100萬元的定金。結果,這一週,非京籍的買房人被卡在了購買資格環節。

  “賣學區房的業主同樣是換房,支付首付時間卡得很死。他如果找不到新的買家,就得面臨違約風險。”經紀人説,遇到目前市場降溫,想迅速找到一個新買家,成了不小的難題。

  情景3:定金被挪去還債

  除了用於房屋之上外,也有極個別的賣家,將定金用在了其他途徑上。

  經紀人小徐就給記者講了一個真實案例。一位業主,因為欠著擔保公司的借款,便將房子出售用於還債。購買這套房子的,是一位外地戶籍的買家。結果,買家因為不能買房了,合同被中斷,賣家賣房還錢的願望也被打破。

  “我聽到的最新情況是,目前擔保公司、銀行和外地戶籍的買家,都已經申請對房子進行查封。可由於買家不是第一順位的債權人,估計到他那兒就要資不抵債了。”趙瑩瑩J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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