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出爐 限制和禁止開發區域將明確
- 發佈時間:2015-08-21 07:0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陸海域國土空間功能區戰略實現全覆蓋
近日,300多艘漁船從銅陵漁港開赴漁場。 新華社記者 張國俊攝
經濟日報北京8月20日訊 記者沈慧報道:國務院日前印發《全國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規劃》確定總體目標,到2020年主體功能區佈局基本形成,海洋空間利用格局清晰合理,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35%,海洋保護區佔管轄海域面積比重增加到5%。
《規劃》明確三大目標。一是海洋空間利用格局清晰合理。堅持點上開發、面上保護,形成“一帶九區多點”海洋開發格局、“一帶一鏈多點”海洋生態安全格局、以傳統漁場和海水養殖區等為主體的海洋水産品保障格局、儲近用遠的海洋油氣資源開發格局。二是海洋空間利用效率提高。三是海洋可持續發展能力提升。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35%,海洋保護區佔管轄海域面積比重增加到5%,沿海岸線受損生態得到修復與整治。入海主要污染物總量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副研究員丘君認為,《規劃》出臺十分及時。我國海洋生態環境日趨複雜多樣,由於入海河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近岸海域水質惡化趨勢沒有得到遏制。入海排污口鄰近海域環境品質狀況總體較差,80%以上無法滿足所在海域海洋功能區的環境保護要求,保護海洋生態環境迫在眉睫。
《規劃》確定海洋空間劃分為4類區域,包括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其中,各類海洋自然保護區、領海基地所在島礁等為禁止開發區域,該區域的管制原則是對海洋自然保護區依法實行強制性保護,實施分類管理,對領海基點所在地實施嚴格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或擅自移動領海基點標誌。
此外,《規劃》提出,要針對內水和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及其他管轄海域等的不同特點,根據不同海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強度和發展潛力,合理確定不同海域主體功能,科學謀劃海洋開發,調整開發內容,規範開發秩序,提高開發能力和效率,著力推動海洋開發方式向迴圈利用型轉變,實現可持續開發利用,構建陸海協調、人海和諧的海洋空間開發格局。
專家表示,《規劃》的出臺實施,標誌著國家主體功能區戰略實現了陸域國土空間和海域國土空間的全覆蓋,對於推動形成陸海統籌、高效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具有重要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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