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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出臺規定保障律師執業權利

  • 發佈時間:2015-08-21 06:41:46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我們在審判區設置律師工作室,提供桌椅、資料查詢終端、WiFi等設備和業務書籍、訴訟資料等材料,為律師提交材料、庭前準備、休息、更換律師袍等提供便利。”日前,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程琥告訴記者,這只是該院加強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的新舉措之一。

  作為我國首批跨行政區劃法院之一,北京四中院探索建立符合跨行政區劃法院定位、符合律師執業規律和執業需求的有效機制,推進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

  今年8月6日,北京四中院發佈該院《關於充分保障律師執業權利 共同維護司法公正的若干規定》,這在北京尚屬首次。《規定》共30條,對律師在立案、審判、執行、判後等各個環節中應享有的權利進行了全面規定,並且根據司法改革的部署和北京市四中院職能特點做出體現改革特點的制度安排。

  其中,《規定》明確,建立律師安全檢查“綠色通道”,對律師參與訴訟或履行職責進入法院時,在查驗和登記有效證件後,免於安全檢查。探索設立律師立案專門窗口,方便律師立案。

  《規定》還提出,實行調查令制度,在民事訴訟中或在案件執行階段,經當事人申請,由法院審查符合相關規定的,簽發調查令,指定當事人的代理律師持調查令向有關單位或個人調查收集證據。

  “這一規定將極大地提升調查取證工作的及時性和有效性,更有利於維護和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北京市四中院院長吳在存指出,針對保障律師調查取證的權利,北京四中院在北京市法院率先落實了調查令制度。

  同時,《規定》要求積極探索建立引入律師參與多元解糾機制建設、律師監督評價法官工作等一系列新的制度。

  “我們將律師的意見建議納入我院執法監督體系和幹警考核評價體系,確保律師意見建議得到及時有效回復和解答,成為改進和加強工作的有效方式。”吳在存説。

  據了解,北京四中院掛牌履職半年多來,制定了全院《整建制綜合改革試點框架意見》和《審判權運作機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並制定出臺20余個配套文件,著力保障各項改革的順利推進。 (于中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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