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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億安居工程款被套取挪用

  • 發佈時間:2015-08-18 07:59:0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趙鵬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天,審計署發佈了“2014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一些項目和單位存在違反規定或管理不規範等問題,被套取或挪用的資金超過98億元。公告顯示,182個項目單位、融資平臺公司和住建、財政等部門違規使用安居工程專項資金93.83億元,其中財政資金32.75億元,社會融資61.08億元。資金用於出借、還貸、投資理財、財政週轉等92.48億元。

  □問題

  1違規使用1.35億發工資等

  部分資金未按規定用途使用。一些地方建設資金籌集與使用的統籌銜接不夠,管理不到位,182個項目單位、融資平臺公司和住建、財政等部門違規使用安居工程專項資金93.83億元。上

  述被違規使用的資金中,用於發放工資、彌補辦公經費等支出1.35億元,用於出借、還貸、投資理財、財政週轉等92.48億元。

  >>曝光案例

  審計發現北京市朝

  陽區來廣營鄉將專項用於棚戶區改造項目的財政資金1.64億元,出借給北京朝來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朝陽來廣營農工商實業總公司等鄉屬企業。目前相關資金已歸還。

  2不符條件家庭享超萬套保障房

  部分地區住房保障分配審核不嚴格。由於家庭收入、住房等經濟狀況資訊平臺未建立、多部門聯審機制未有效運作、經辦管理機構審核把關不嚴等原因,2.06萬戶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以不實材料申請並通過審批,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配租(售)1.02萬套、住房租賃補貼等貨幣補貼2191萬元。還有5895套保障性住房被違規用於轉借出租、辦公經營或對外銷售。

  >>曝光案例

  在淮南市部分保障

  對象中,審計發現有703戶不符合保障條件違規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待遇,領取租賃補貼285.56萬元、享受實物配租20套。目前,當地已取消195戶保障資格,追回補貼8.07萬元,收回住房19套,其他正在整改中。

  3條件變化者仍享保障房待遇

  部分地區保障對象退出機制不健全。由於保障對象未及時申報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經辦管理機構未按規定進行定期審核等原因,有2.34萬戶收入、住房等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未按規定及時退出,仍享受保障性住房1.53萬套、住房租賃補貼1421萬元。

  >>曝光案例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被查出對保障對象動

  態管理不到位,退出機制不健全,有38戶不再符合保障條件未及時退出,仍違規享受公共租賃住房配租38套。現階段已取消18戶保障資格,收回住房11套,提高7戶租金標準,其他正在整改中。

  4套取4.85億用於修宿舍等

  部分單位虛報材料套取資金。16個項目單位通過編造項目資料、拆遷安置協議等方式,套取財政補助、項目貸款等專項資金4.85億元,用於自身經營、修建職工宿舍和辦公樓等支出。

  >>曝光案例

  貴陽市公共住宅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通過與施工單位簽訂虛假合同、辦理虛假驗工的方式,套取住房公積金貸款、銀行貸款等專項資金3.27億元,用於該公司本部及下屬商貿公司經營、為共同開發項目的合作方墊資等支出。目前這一問題正在整改中。

  5 139家單位欠工程款131億

  部分資金籌集和撥付不到位。由於資金籌集不到位、未按工程進度或合同約定進行結算等原因,139個用房管理、項目建設等單位未及時撥(支)付建房款、工程款等,形成拖欠131.95億元,共涉及116個市縣。由於資金分配未落實到具體項目或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等原因,255個市縣收到的上級財政補助資金中,有83.94億元至2014年底結存未用已超過1年。

  >>曝光案例

  審計查出上海市黃

  浦、閘北、徐匯、楊浦、普陀、虹口、靜安7個區建設交通委、舊區改造和房屋徵收指揮部等用房管理單位,存在拖欠建設單位限價商品住房款82.83億元的問題。目前有關資金已撥付65.5億元,其他正在整改中。

  6 394項目被違規收取應減稅費

  部分項目未按規定享受稅費和金融優惠政策。由於徵收部門對安居工程稅費減免政策理解有偏差、對項目認定情況掌握不準確等原因,一些地方落實安居工程稅費減免政策不到位,394個項目被違規收取應減

  免稅費5.2億元,其中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收3464.52萬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4.86億元。61個廉租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未按規定享受利率優惠,多支付利息3273.41萬元。

  >>曝光案例

  南京市溧水區住建局被查出違規收取雙塘景苑和琉璃花園棚戶區改造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1791.82萬元、679.97萬元的問題。現在相關資金已經退還。

  □重點案例

  審計挖出杭州“房叔”

  雖然只是一名基層副處級幹部,但杭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長張新竟因瘋狂受賄1.24億元,貪污1053萬元,被冠以杭州“房叔”之名。

  審計署方面披露,2010年10月審計署組織長沙特派辦對浙江省杭州市2010年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情況進行審計。審計人員隨即發現了一個不同尋常的疑點——市房管局在A小區購置的拆遷安置房金額達到2.29億元,購置價遠高於其他房源的蹊蹺事實。

  審計組兵分兩路,一組前往A小區拆遷安置房項目的開發公司了解基本情況,另一組則前往市房管局調閱該項目詳細的房産拆遷檔案。

  初次交鋒時,當審計人員提出要求查閱A小區項目的房屋拆遷檔案時,張新卻有悖常理地答覆該項目沒有檔案。

  前往項目開發公司現場的另一組審計人員則發現,A小區開發商恰好是被拆遷方,鉅額拆遷資金左手倒右手的背後隱情,使得審計組決定與張新再次短兵相接。張新稱,按政策這種情況確實不允許,可因為甲公司和乙公司經營困難,住房困難職工較多,這是特事特辦的項目。

  然而審計人員隨後發現,乙公司係2005年8月成立,經營規模較小,僅有五六名職員,公司財務賬上除了2005年8月一筆300萬元的支出外,其他均為零星支出。而甲公司的情況也與乙公司的情況類似。審計人員判斷,這兩家公司就是為了A小區拆遷安置房項目而誕生的。

  審計小組還發現,甲公司和乙公司實際獲得補償16225萬元,據此倒推,則該地塊合法産權的建築物應多達3萬多平方米。

  然而事實是,乙公司地塊為國有劃撥土地,房屋建築面積僅623平方米,其餘均為未獲得産權的臨時建築約2573平方米;甲公司地塊為集體土地,地上建築物為臨時建築約5000平方米。兩企業在拆遷安置補償上至少獲利8225萬元。高額的拆遷補償金的背後,果然藏著彌天大謊。這起小官巨貪的典型案件也逐步真相大白。

  □審計整改

  追回被挪用套取資金41億取消2.84萬戶保障房資格

  審計署表示,審計發現的相關涉嫌違法違紀問題線索,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各有關地方正在組織進行整改。

  至2015年6月10日,已追回被挪用、套取資金

  41.04億元,退還應減免稅費6863.64萬元,向相關單位撥付資金106.59億元,取消2.84萬戶不符合條件家庭的住房保障資格並追回補貼1093萬元、住房6485套,清理收回違規使用保障性住房1835套。

  □專家觀點

  “屢審屢犯”問題仍存在

  昨天,審計署審計科研所副所長劉力雲介紹,這次公佈的是“十二五”期間全國範圍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的第三次審計結果,對比可見這次審計揭示的問題在以前年度審計結果中出現過,“屢審屢犯”問題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他認為從公告看,主要存在三方面問題。首先是一些人法律法規意識不強、誠信意識差等導致違法違規問題,如虛報材料套取資金、未按照規定用途使用資金,不符條件的家庭提供虛假材料申請住房並且獲批的問題。

  其次是由於制度、機制不完善不到位導致的審核不嚴等問題,如多部門聯審機制未建立、經辦機構沒有定期審核、預算不細化等造成的住房分配、建設資金的籌集和撥付不及時等問題。

  最後是由於一些基礎工作沒跟上,比如住房、收入資訊平臺沒建立等,導致徵收部門稅費優惠政策沒有落實到位等。

  對於發現的問題,劉力雲認為被審計單位和有關部門除了採取措施整改,還應完善有關制度和機制等,確保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順利實施,保證政策初衷得以實現。

  □官方聲音

  引入大數據監管手段

  對於審計公告提出的6方面問題,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司主要負責人稱,已建議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建立縱橫聯動、統籌協同的資金籌集和監管機制,完善安居工程財政資金和社會融資績效評價制度,加大對套取、挪用等問題的查處力度,加大對拖欠、閒置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的追責問責力度,促使有關項目單位科學制定和執行融資計劃,確保安居工程資金按規定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同時,由於一些地方尚未真正建立完整的家庭經濟狀況資訊審核平臺,以資訊化管理和資訊共用為主要特徵的現代管理手段尚未充分運用,住房保障待遇經辦管理仍以申請對象自行申報和基層人工審核為主,導致住房保障分配資訊不對稱,保障對象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不能正常建立的情況。審計也建議各級政府加快推進建立保障對象家庭經濟狀況資訊審核平臺,建立多部門數據共用機制,引入“大數據”監管手段,嚴格住房保障資格準入和退出審核管理;建立規範有效的退出機制,強化保障對象動態監管。

  京華時報記者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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