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工程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啟動
- 發佈時間:2015-04-09 15:34:05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印發《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全面啟動相關績效評價工作,以期提高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更好實現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
辦法所稱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是指各級財政部門用於城鎮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公共租賃住房和城市棚戶區改造以及相關配套基礎設施的資金。辦法所稱績效評價,是指各級財政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對財政資金支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績效目標實現程度進行的綜合評價。績效評價以預算年度為週期,對預算年度內各地區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管理、項目管理、項目效益情況進行評價。在年度績效評價的基礎上,適時開展以幾個預算年度為週期的中期績效評價。
辦法指出,績效評價遵循以下原則:一是目標導向、依法評價。績效評價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績效目標為基礎,以財政相關法律法規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規定為評價依據。二是科學規範、分級實施。評價方法和指標設計科學合理,評價流程統一規範,評價數據真實準確;實行中央對省、省對市(縣)的分級評價制度,建立以財政資金為主線、以地方自評為基礎、中央再評相結合的績效評價機制。三是客觀公正、公開透明。績效評價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從客觀實際出發,以全面真實的事實和數據為依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
辦法提出,績效評價的內容有三點:一是資金管理,包括省級財政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是否及時、基礎數據是否準確,省級財政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向市(縣)財政下達中央專項資金是否及時,省級財政部門是否安排補助資金,以及資金管理是否合法合規等。二是項目管理,包括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品質、規劃計劃的制定、規劃計劃和政策公開、開工和基本建成情況公開、保障對象公開,以及地方報送績效評價報告的及時性和完整性等。三是項目效益,包括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帶動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開工情況、基本建成情況、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發放情況、當年符合分配入住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和城市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的分配入住情況等。
辦法明確,績效評價工作由財政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統一組織、分級實施。各地區可以根據需要,委託專家、仲介機構等第三方參與績效評價工作。
績效評價結果實行百分制,根據指標因素評價計算得分。評價結果劃分為四個等級:評價總得分在90分(含)以上為優秀;75分(含)—90分為良好;60分(含)—75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各級財政部門會同同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分配以後年度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制定調整相關政策以及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運營管理的重要參考依據。對於得分60分以下的地區,中央財政將相應扣減分配該地區的中央專項資金數額,省級財政也相應扣減分配該地區的省級補助資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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