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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公告:2014年保障房建成551.46萬套

  • 發佈時間:2015-08-18 06:0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崔文苑  責任編輯:羅伯特

  審計保障房 結果怎麼樣

  本報記者 崔文苑

  

  審計署發佈的2014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公告顯示,去年全國安居工程取得了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但也存在部分項目單位套取或挪用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要加強整改,提高資金管理水準,增強住房分配透明度—

  2014年全國安居工程開工情況如何?財政投入和社會融資在項目使用中存在哪些問題?保障房分配中如何杜絕不公平現象?8月17日審計署發佈的2014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公告,對這些社會關心的熱點話題給出了回答。

  安居工程建成551.46萬套

  據了解,這次審計是落實“十二五”期間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計劃的第3次審計。相較于前2次,審計範圍和審計力度都進一步加大。

  “此次審計不僅加強對財政資金使用的檢查,還將項目籌集銀行貸款、發行的企業債券等社會融資的情況作為審計重點。”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司主要負責人介紹説,這兩方面籌集來的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的審計覆蓋面需要分別達到100%和80%以上,同時根據資金使用情況,對縣級以走訪基層用款單位等進行延伸審計。

  經過大範圍、有針對性的審計核查,得出的審計結果顯示,2014年全國安居工程實際新開工745.05萬套,基本建成551.46萬套,分別完成目標任務的102.2%、112.02%。各地和有關部門,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設,取得了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2014年,全國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竣工面積2.98億平方米,供應面積也達到2.18億平方米,有3990.68萬人這一年享受到了安居工程保障,同比增加26.36%。另外,全年完成棚戶區改造276.93萬戶,44.95萬戶家庭購買了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房,273.67萬戶城鎮住房困難家庭享受住房租賃補貼。

  與此同時,“以棚戶區改造為重點的安居工程大規模實施,拉動投資和消費,帶動了相關産業的發展,創造了大量的就業崗位,為促進經濟平穩增長提供了新的動力。”該負責人説。數據顯示,全國安居工程建設完成投資額12963.44億元,佔當年城鎮住宅投資總額的17.82%,同比提高1.65個百分點。

  近百億元資金被套取挪用

  從此次審計情況來看,一些項目和單位還存在違反規定或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在審計公告顯示的6方面問題,涉及資金管理使用的就佔到4個,其中包括虛報材料套取資金的問題。公告顯示,有16個項目單位通過編造項目資料等方式,套取財政補助、項目貸款等專項資金4.85億元後,用於自身經營、修建職工宿舍和辦公樓等支出。

  同時,資金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的現象仍舊突出。有182個項目單位、融資平臺公司和住房城鄉建設、財政等部門,違規使用安居工程專項資金93.83億元,其中財政資金32.75億元,企業債券、銀行貸款等社會融資61.08億元。這些被違規使用的資金中,用於發放工資、彌補辦公經費等支出1.35億元,用於出借、還貸、投資理財、財政週轉等92.48億元。

  相較於以上的“老問題”,此次審計還發現了“新情況”——由於“不懂”稅費和金融優惠政策,導致項目成本明顯上升的情況。比如,有394個項目被違規收取應減免稅費5.2億元,61個廉租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未按規定享受利率優惠,多支付利息3273.41萬元。

  除了資金問題,審計還發現了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兩大問題:一是分配審核不嚴格,導致不符合條件的違規享受保障房待遇;二是退出機制不健全,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未按規定及時退出。

  審計顯示,有2.06萬戶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配租(售)1.02萬套、住房租賃補貼等貨幣補貼2191萬元。同時,還有2.34萬戶收入、住房等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未按規定及時退出。

  取消2.84萬戶住房保障資格

  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司主要負責人告訴《經濟日報》記者,由於安居工程資金籌集渠道多,而監管機制不健全,導致套取挪用資金問題時有發生。同時,加之住房保障與稅費徵管部門資訊不共用,缺乏協調銜接,一些項目沒有能夠享受到優惠政策。“通過審計,缺乏成本意識這方面也值得關注。”該負責人説。

  “像管理分配上存在的問題,涉及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開、公正,也是歷年審計的重點。之所以出現這些問題,主要是住房保障資格準入和退出審核機制仍不健全。”該負責人表示,從審計角度,建議加快建立保障對象家庭經濟狀況資訊審核平臺。真正建立多部門數據共用機制,引入“大數據”監管手段,嚴格住房保障資格準入和退出審核管理。同時採取有效措施,將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保障性住房納入政府監管體系,並及時全面披露相關資訊,提高工作透明度。

  據了解,各有關地方正在組織進行整改。截至2015年6月10日,已追回被挪用、套取資金41.04億元,退還應減免稅費6863.64萬元,向相關單位撥付資金106.59億元,取消2.84萬戶不符合條件家庭的住房保障資格並追回補貼1093萬元、住房6485套,清理收回違規使用保障性住房1835套。(經濟日報 記者 崔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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