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受損房屋該不該政府賠?
- 發佈時間:2015-08-18 00:59: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8月12日23時30分許,天津港國際物流中心瑞海公司所屬的危險品倉庫發生爆炸。爆炸點附近小區普遍房屋受損,多業主在小區門前拉起“維權”橫幅。就爆炸事件後的法律賠償問題,多位律師向央廣網財經記者表示,政府回購受損住房的可能性不大,但會進行有限經濟補償;曾購買財産險的業主可獲得保險公司的賠付。
曾買財産險?可獲得賠付。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律師賈瑞果表示,此次爆炸事故屬於大部分財産保險的保險責任範圍。也就是説,由於爆炸導致的財産損失,若投保了相應的財産保險,都應獲得保險公司賠償。具體到在爆炸中受損的民居賠償大概有三類,房屋損失、室內裝修損失和室內財産損失。
貸款未還清?接著還。
部分萬科海港城的業主尚未還清銀行貸款,律師對此表示,貸款是房主和銀行之間建立的合同關係,應該繼續還款。
政府回購住房?基本不可能,會有限補償。
賈瑞果律師表示,此次事故和地震洪水的性質不一樣,基本不存在政府回購住房的可能,“政府會對於受害民眾進行有限的經濟補償,但恐怕無法覆蓋全部損失。”
對此,濱海新區區委副書記張傳捷介紹,政府將根據不同情況給予一定金額補貼。預計最快3到5天內政府將啟動租房補貼發放工作。時限初步考慮以一個季度為單位,3個月後如果維修工作還沒有完成,再繼續延期。補貼標準為略高於地區平均租金價格。
收集證據,等待“事故報告書”。
賈瑞果強調,目前解決一切賠償糾紛的起點是政府出具的權威“事故報告書”,其中會明確指出主要責任及次要責任。賈瑞果説:“目前來看事故原因複雜而且不清晰,是因為倉庫管理不善,還是意外,出事倉庫是否存在委託外包關係,監管是否存在漏洞等,存在許多問題,不能輕易下結論。”
北京市弘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保全表示,暫且不論該公司在危險品管理上所涉及的法律責任。單就民法上的侵權行為給遇難者造成的人身、財産損失來説,該企業應承擔賠償責任。
“目前來看,受損業主對於房屋受損情況留存充足證據,等待政府及有關部門發佈事故報告書,是受損業主可以做的。”賈瑞果説。(央廣網財經 王夢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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