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社區工作就得“有話好好説”
- 發佈時間:2015-08-17 07:4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有話好好説、有事多協商,對基層社區而言,直接關係到工作效果和工作職責。協商,需要大家把各自的訴求表達出來,需要尊重對方的訴求,需要在不違背黨性原則、法律底線和社會公德基礎上的互相理解與妥協,最後達成協定。尤其是城鄉統籌背景下,更需要以宏大的視野、開闊的胸懷、與時俱進的思維方法做好社區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于萌芽
筆者的一位老鄉,在街道社區工作。談到社區工作特點時,他用了一句話,叫“有話好好説”。什麼意思呢?他説,就是有事多協商,協商得好,事半功倍,和諧共處;協商不好,無事生非,麻煩不斷。
這樣的例子很多。筆者採訪過兩個遭遇徵地的城郊村——後來改為街道社區,協商不同,境遇大不一樣。一個村委會考慮徵地補助款全分給村民不利於長遠利益,便讓村民小組徵求意見,同時把村委會的想法告訴大家,最後村民同意由村裏集中部分補助款,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廠房出租,股份量化到村民。現在,這個村集體經濟寬裕得很。另一個村也有集中使用部分補助款的想法,但村委會覺得是為村民做好事,不願意或者不屑于與村民協商,結果被村民告狀,最後拆遷款全分了。如今,村裏一盤散沙,貧富不均。
可見,有話好好説、有事多協商,對基層社區而言,不僅是工作方法,也直接關係到工作效果和工作職責。中辦國辦最近印發的《關於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倡導協商精神、培育協商文化,引導群眾依法表達意見,積極參與協商,這就從更高層面對基層社區的協商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落實這一要求,需要基層社區工作者從思維方法和工作方法等方面提高認識、彌補差距。
社區的人和事,説大就大,説小就小。説大,它是黨和政府聯繫群眾的一線崗位,群眾利益無小事;説小,許多又是雞毛蒜皮,甚至有些衝動之類的言行。這種事情最後朝哪方面發展,是有利於化解還是不利於化解,常常取決於大家商量充不充分,能否有話好好説。
實踐中,協商首先需要大家把各自的訴求表達出來。尤其是城鄉統籌中許多村莊合併、村委會變居委會、鄉下人變城裏人,各種矛盾、問題很多,社區幹部、社區居民各有想法,這都是正常的,要允許大家把想法説出來,然後才有協商、討論的可能。有些事聽上去公説公有理,但真説出來,誰是誰非,公道自在人心。
協商就需要尊重對方的訴求。無論對方的想法中肯與否、有沒有價值,都需要尊重對方的表達。一個人的表達得到了尊重,他在心理上就會有一定的滿足,也就為解決問題奠定了基礎。如果他的表達得不到尊重,或者話都不讓他説,這就不利於解決問題,甚至本來算不上事的事都成了大事、麻煩事。
協商就是在不違背黨性原則、法律底線和社會公德基礎上的互相理解與妥協,最後達成協定。協商就是談判,就是互相讓步,沒有妥協就難有溝通,所謂協商精神、協商文化的要義也在於此。有些社區幹部習慣於“君子一言,駟馬難追”的尊嚴,但這裡的一言,是在徵求大家意見基礎上的“一言”,不能是“一言堂”的“一言”。俗話説,退一步海闊天空。這本質上説的就是協商、妥協、包容,協商是為了把事情辦得更好,更順利,更符合大多數人的想法,求得最大公約數。
因此,必須學會協商、運用協商、尊重協商。在當前利益訴求多元化,尤其是城鄉統籌背景下,居民流動性更大、眼界更開闊、利益關係更複雜,更需要以宏大的視野、開闊的胸懷、與時俱進的思維方法做好社區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于萌芽,形成中國基層社區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路徑。(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瞿長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