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按時還貸,暫不催收
- 發佈時間:2015-08-15 16:29:16 來源:今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劉英潮 通訊員蔣常春)記者昨日從市金融局獲悉,“8·12”天津濱海新區危險品倉庫爆炸事故發生後,市金融局聯合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等4家金融監管部門印發了《關於金融支援服務濱海新區“8·12”爆炸事故施救工作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對因事故影響暫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暫不催收、罰息和作不良記錄。
據了解,市金融局已部署各金融單位摸清本市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期貨業、交易所、小貸擔保公司的員工傷亡情況和事故周邊營業網點受損情況,全力做好金融單位在本次突發事故中的協調和服務工作。4部門下發的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要立即啟動財險和人身險的理賠應急工作機制,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各銀行機構要確保受災地區個人和企業正常的貸款需求有效滿足,對因事故影響暫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暫不催收、罰息和作不良記錄,允許貸款合理展期。管理部門鼓勵金融機構對貸款尚未償還但恢復生産又有新的貸款需求的,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適當追加授信額度。同時管理部門積極安排濱海新區各金融機構在事故中受損的營業網點儘快恢復正常營業,保障當地金融服務需求,確保金融服務品質不下降。天津轄區內各金融機構還將開展資訊科技系統和安全保衛工作大檢查,確保不因本次事故發生出現故障而影響廣大客戶的存款、取款、支付、轉賬等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