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7月16日 星期二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透視三個層面的政商關係(下)

  • 發佈時間:2015-08-12 09:31:57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當前,人們對政商關係認識存在兩個誤區。第一,對政商關係的兩種極端認識。

  兩種極端認識,要麼全盤肯定成績,要麼滿眼都是問題。如持“全盤肯定”的人認為,黨領導國家推進了37年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極大地促進了市場活躍和經濟繁榮,經濟社會取得了巨大成績,因此對政商關係及其帶來的一系列私利粘連問題不必太過較真,認為這是免不了的,也是難以解決的,甚至是不需要解決的,是經濟發展的合理成本,是人性的必然,只要發展經濟,政商關係灰色一點、利欲化一點,不傷大局;“滿眼都是問題”的人則覺得凡民營企業家財路均來之不明,均有“原罪”,均是官商勾結,官員的腐敗問題是根深蒂固普遍現象,無法根除,解決的辦法是不要搞民營經濟,回到過去就一切會好,這種人對政商關係持負面認識,持歷史和現實的虛無態度。

  第二,政和商的錯誤認識。

  從“政”的一方——個別官員的錯誤認識有:世上萬物,權力最大,權力是生産力。個別官員嫉妒企業家、需要報恩的心理比較突出,他們認為拿企業的是理所當然的,何況還有“商”之財路不正;或者認為自身能力、素質比那些“商”不差甚至更強,但付出與收益相比差距太大。

  個別“商”的一方錯誤認識有:“商”在“政”面前總要低矮一等,權力決定一切、決定市場和“商”的生和死。

  這種認識誤區,使政商之間表現出各種形形色色、光怪陸離的負面關係。不健康的政商關係,其帶來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政商勾結現象的長期存在,正在形成實力龐大的私化了的政商聯盟,形成獨特的政商私化利益集團和封閉性腐敗,從而對改革發展、對社會穩定構成嚴重威脅。

  而這種政商關係成為一種心照不宣的營商文化或者行事規則,則成為民營經濟不健康的生長環境,民營企業就難以穩定、健康發展,民營企業家也無法健康成長,進而影響我國經濟社會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政商關係引人注目的發展變化,正在引起普遍深刻反思。關於如何處理政商關係的討論,近年來已形成熱點。在這方面,當事方目前有一個錯誤認識:十八大之後,隨著反腐力度不斷加大,官員的灰色地帶減少,從而使行政行為缺少“激勵”。感覺到了不清不白的政商關係蘊含著巨大人身風險,認為遠離商人、與他們“背靠背”是萬全之策。於是出現了為政者尸位素餐、為官不作為的消極現象。實際上,政商關係,要的不是勾肩搭背,也不是背靠背的遠離,而是常常聯繫、好好握手。

  那麼未來于新型政商的發展又將朝向哪個方向呢?我們認為,有三個方面可以期待。

  第一,提升市場地位改善政商關係。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是改革的重點。作為配置資源的兩種手段,市場地位的變化,必然帶來權力與市場關係的深刻調整。一方面,將進一步矯治權力發揮作用的方式,經濟問題、尤其是競爭性領域及微觀領域的企業行為,將主要通過市場機制的作用進行引導和規範,權力將不能染指微觀主體的具體經營。另一方面,市場將在資源配置、保障市場效率等領域發揮決定性作用,權力對市場的職能,將從資源配置轉為市場秩序的維護與監管,營商環境的打造和服務,在市場失靈、經濟危機時發揮調節作用。

  權力與市場角色和作用的變化,催生市場組織的發展和繁榮,催生商會組織的發展,把本該由市場和社會辦的、管的事交給市場和社會,將進一步調整和改善政商關係,明晰權力與市場的邊界,促進政商彼此關係平等、地位平等、分工有別、守職盡職,進而共同致力發展、協同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運轉。

  第二,全面依法治國規範政商關係。

  健康的新型政商關係,官和商回歸到本位和常態,官就是代表國家的監管機關,商就代表社會組織和公民,各行其道,官不能干擾、干涉企業自身運轉,要使企業成為創造社會財富的決定性力量,政府是企業創造財富的服務者,政商的“主從”關係應發生轉變: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爺”,再也不能“分分鐘”隨意決定企業生死,法治和市場才是企業生死存亡的決定性力量。與此同時,政府將在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的框架下活動,政商關係將實現從企業跪抱政府“大腿”向政商之間心平氣和握手溝通轉變。

  第三,全面從嚴治黨理順政商關係

  全面從嚴治黨的核心要義在治黨先治吏、通過“三嚴三實”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和官員個人修養、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等。具體到政商關係領域,就是要改進官員的工作作風、規範其行政行為,在制度框架下履職,絕不能將自己淩駕於組織和集體之上,搞暗度陳倉。這些都表明,在政商關係失衡,權力為大、企業需仰仗其鼻息謀發展的舊慣性下,全面從嚴治黨最終就是要通過約束官員權力,同時企業家要改變“權力就是生産力”的畸形心態,賦予企業家應有的企業發展權和社會參與權,保障企業家的自主地位,合法財産不受侵佔,管治官員行為、嚴防官商勾結,進而理順政商關係。

  這將有助於清除政商之間的私人化關係,也有助於消除新常態下政商之間的彼此戒備和隔膜,使官員在從嚴治黨之策下既不能跟企業家因私欲而走得近,也不能消極不作為而搞所謂的“背靠背”,絕不允許借此搞懶政怠政,為官不為,阻礙發展;官員和企業家應是志同道合的共同奮鬥者,為實現共同的目標勁往一處使,同時也激發企業家在經營好企業的同時,投身光彩事業、參政議政和履行社會責任,為構建有序健康的新型政商關係而盡力。

  (課題組組長、執筆人:吳躍農,江蘇省民營經濟研究會秘書長、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理事;課題組成員:盧勇,南京資訊技術職業學院教授,江蘇省民營經濟研究會常務理事;陳東,江蘇省委統戰部經濟處幹部、南京大學經濟學博士生;張勇強,南京資訊技術職業學院副教授)

熱圖一覽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