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客因“不配合”看房被仲介扣除大部分押金
- 發佈時間:2015-08-09 14:03:00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律師:仲介不能濫用配合看房權利
北京晨報(記者 趙朋樂)市民周先生與中恒建業房地産經紀公司簽了租房協議,近日房租到期不再續租,退房時卻被仲介以“不配合看房”為名扣除大部分押金。律師表示,仲介不能濫用配合看房權利。
“我是從中恒建業房地産經紀公司租了一年的房子,押金3300元,7月23日房租到期,單位換地址就不續租了,也提前一個月告知仲介。隨後仲介就經常給我打電話要求配合看房,我都去了。只有三次是我在上班,沒法回去。”周先生告訴記者,“結果到期退押金的時候仲介説我不配合看房,要扣我2500元錢。”
周先生向記者出示了與中恒建業房地産經紀公司簽的租房合同,其中第九條第四款第10條寫道,“如合同到期,客戶不續約,須提前30日通知中恒建業,並配合新客戶看房及入住”。
此外,周先生向記者提供數十條仲介給他打電話要求看房的電話錄音,記者聽到,不少情況下周先生在外吃飯,表示稍後趕回去。記者致電中恒建業房地産經紀公司工作人員劉先生,劉先生説:“一開始他是不配合的,我們新客戶來看房不可能讓人等到晚上8點吧,再説我們沒有鑰匙,也不能説出讓他把鑰匙給我們的話吧。”記者詢問是否因為周先生幾次沒有配合看房耽誤了租房,以及房子是否租出去,對方稱“這就不關你的事了”。
對此,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表示:“仲介可以與租客約定配合看房這樣的合同條款,同時也要約定在什麼時間配合看,租客沒有義務隨叫隨到,仲介也不能濫用這種權利。也有可能是仲介挑租客絕對不能趕回來的時間要求看房,事實上有沒有新客戶都不一定。仲介要剋扣押金需要拿出租客沒配合看房影響租房的證據。”(趙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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