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農村金融服務能力(建言“十三五”)
- 發佈時間:2015-08-06 04:13: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當前,在農村金融組織服務現代農業中,存在著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單一、缺乏競爭力,涉農貸款産品與農村資金需求不匹配,貸款門檻高、擔保難、抵押難,農村信用環境差,農村組織創新不足,民間借貸監管不力等問題,大大削弱了其對農村經濟的服務能力。為此建議:
積極構建功能完善、服務高效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金融主力軍和聯繫農民金融紐帶的作用,更好地支援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推動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發展;鼓勵商業銀行發展農村機構網點,增加對特色農業、訂單農業的信貸支援;積極引導民間金融組織規範發展,健全監管機制。
建立農村金融服務競爭體系,提升服務水準。培育多層次、多樣化、適度競爭、相互補充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商業性、合作性農村金融和民間金融共存的格局,積極發展社區村鎮銀行、農業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多種類型的小型金融機構。
創新服務,建立多種形式的農村信貸抵押擔保模式。積極探索多戶聯保、公司+農戶擔保、林權抵押、農機具抵押等新的擔保方式;研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動産抵押和權利質押的可行性,疏通資金供需通道。
建立和完善農業風險補償機制和農業保險。設立涉農貸款風險專項資金,對出現不可抗力自然風險導致貸款無法償還時,按貸款損失評估額給予貸款銀行適當的補償,以確保發放涉農貸款的金融機構業務穩定、持續運作。開發多種滿足農民不同需求的險種,降低化解農民貸款風險。
積極創新農村金融服務,助力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重點支援農業産業化、農村産業結構調整、農村城鎮化建設,充分發揮信貸資金杠桿作用,適度擴大對農戶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的授信額度。
(作者為全國政協常委、民盟中央原副主席)
《 人民日報 》( 2015年08月06日1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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