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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電梯投保率不足1%

  • 發佈時間:2015-08-05 16:31:59  來源:南寧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來,全國多地電梯吃人事故頻發,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熱議。如何減少電梯安全事故?誰來督促電梯定期維護、保養?發生安全事故後電梯使用者、所有者相互推諉,受害人如何快速得到賠償?這些問題成為了老百姓最為關注的電梯安全問題。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保險公司新推出的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投保率不足1%,與廣東等發達省份差距巨大。

  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是由電梯業主或管理者投保,如果電梯在正常運作中發生事故,導致第三者遭受財産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由保險公司在合同約定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通俗來講就是,電梯業主或管理者購買了電梯安全責任保險,一旦電梯發生安全事故,保險公司將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賠款,確保受害人及時得到救治和賠償。

  對受害人來説,保險賠的再多,也不如不出事故。電梯安全責任保險不僅注重出險後的保險理賠,保險公司會定期對投保單位開展安全狀況抽查,及時提出專業的防災防損意見書,將電梯的潛在隱患消滅于未然。

  早在2013年,自治區質監局、廣西保監局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電梯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探索在全區範圍內試點電梯安全責任保險,要求全區範圍內的公眾聚集場所,即各賓館、車站、飯店、休閒娛樂場所、醫院、公園、學校、幼兒園、景區、體育場館、展覽館等電梯的使用管理權者自覺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同時,還鼓勵住宅樓、生活小區、辦公樓、寫字樓等其他場所的電梯的使用權者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2014年年底,我區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正式開始試點,明確了2015年年底前實現公眾聚集場所電梯投保率達80%以上的目標,公眾聚集場所及企事業、寫字樓每台電梯的保費分為500元和1000元兩檔,保障程度分別為:每次事故每人賠償限額30萬元,每年累計責任賠償限額為300萬元和600萬元;居民小區的生活電梯保費分為150元和300元兩檔,保障程度與公眾聚集場所及企事業、寫字樓的電梯一致。試點全面啟動半年來,由於電梯使用管理方的投保意願不強,截至2015年6月底,全區僅有533台電梯投保了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投保率不足1%,與廣東等發達省份70%以上的投保率差距巨大。這意味全區絕大多數電梯都處在裸奔狀態,缺乏保險公司第三方的監督,電梯使用管理方是否及時維護,除應付電梯監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外僅靠自覺,電梯安全存在巨大安全隱患。推動電梯業主購買電梯安全責任保險迫在眉睫!

  本報記者康欽如通訊員周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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