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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躲債假離婚 妻子假戲真做卷走所有財産

  • 發佈時間:2015-08-05 14:53:00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假離婚 跑了夫人又賠錢

  律師提醒:存在法律風險 可能假戲真做

  本報記者 林靖

  原本只想躲避有人追債,30多歲的張峻(化名)和妻子商量假離婚,將自己的全部財産都變更到了妻子的名下。然而事情的發展令他始料未及,“妻子”假戲真做,攜帶財産離他而去。如今復婚成了泡影,而他所有的財産也都打了水漂兒。無奈之下,張峻持雙方協議將前妻告上法庭,希望拿回一些補償,卻不料又遭到了前妻反訴。

  為躲債務假離婚

  全部財産給妻子

  為了躲債,按照兩人之前商定的計劃,張峻與妻子來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張峻同意將位於朝陽區的住房、幾十萬元現金、價值20萬元左右的汽車以及他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歸妻子所有,五歲女兒由張峻撫養。

  拿著離婚證走出民政局,“前夫”和“前妻”照舊回到以往共同的家裏一起居住生活。

  但離婚後的一天,他從女兒的口中聽説“媽媽老跟叔叔一起出去”。張峻向“妻子”追問事情的真相,她承認自己正在與別的男人談戀愛。“我們兩個已經離婚,我有權談戀愛,”她説。

  張峻勃然大怒,決定真的分手。但他認為此前是假離婚,現在財産必須要重新分配。他起草了一份新的《離婚及財産分割協議》:雙方離婚,房子、車及公司的股份均歸前妻所有,但她需要在兩個月限期內補償張峻220萬元。前妻簽字同意了,但卻遲遲湊不夠錢。張峻到工商部門查詢,震驚地發現:自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竟然變更成他的前妻了!在他的質問下,前妻乾脆翻臉了:“後簽的那份協議無效,是你逼我簽的,我們在民政局登記的離婚協議所有的財産已經歸我,和你沒有任何關係了!”

  就這樣,張峻從富老闆一下淪落到幾乎身無分文、無家可歸的窮光蛋。

  起訴前妻反遭另訴 提交證據終獲補償

  接受張峻的委託後,北京市世紀律師事務所王明律師代理起訴張峻的前妻,請求法院判令由她向張峻支付220萬元及違約金90余萬元。但張峻的前妻轉而起訴張峻,要求撤銷雙方後來簽訂的《離婚及財産分割協議》。由於張峻起訴前妻一案必須以其前妻起訴張峻撤銷《離婚及財産分割協議》一案的結果作為依據,這樣張峻起訴的案子就被中止了。

  張峻前妻一方闡述了撤銷協議的理由,主要是雙方本來就已經離婚了,關於財産分割的問題已經在婚姻登記機構有備案,而雙方後來所簽協議與之前在民政部門登記的離婚協議相衝突;該協議是張峻逼迫她簽署的,改變了此前的離婚協議主要內容,顯失公平,因此應當撤銷。

  對此,王明律師當庭提出質疑:“逼迫”簽字是否有證據?“特別是雙方持股的公司每年至少有幾百萬元的利潤,因此僅這一項證據便能夠充分説明:張峻前妻只需補償給張峻220萬元,對於她來説其實是非常合理的,甚至可以説是已經很佔便宜的了,根本不存在顯失公平的情況。”

  為了説明張峻夫婦是“假離婚”,王明律師將開庭前多方面蒐集的證據材料提交給法庭,包括雙方離婚以後一起生活的大量證據。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採信了王明律師的説法,駁回了張峻前妻撤銷《離婚及財産分割協議》的訴訟請求。前妻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判決維持原判。

  隨後,張峻訴前妻一案恢復審理,朝陽區法院支援了張峻的訴訟請求,最後判決張峻的前妻支付給他220萬元及違約金15萬元。

  現象

  假離婚原因各樣 主要躲債買賣房屋

  現實生活中,確有人為了達到某個目的,不惜“假離婚”。

  “假離婚”的原因多種多樣,除像張峻這樣為了逃避債務以外,還有很多是在新出臺的購房政策下,為了買房子而假離婚,或者為了賣房子規避稅收而假離婚。特別是最近幾年,各地都實行房屋限購,以家庭為單位計算房屋套數,導致很多想買房的家庭不能買房,於是一些人為了買房而假離婚。而在假離婚的過程中,往往需要將家裏的其他房屋都過戶到一個人的名下,再去買房。

  提醒

  勿冒險假離婚

  此案中張峻比較幸運的是,後來他與前妻簽署了《離婚及財産分割協議》,約定前妻需要補償給他220萬元,最終法院判決也支援了他的訴訟請求。

  王明律師認為,假離婚隱含的法律風險非常大。一旦得到全部房産的人拒不復婚,假戲真做,要求按照在民政局登記的離婚協議執行,那麼另一個人就可能落得人財兩空。

  王明律師提醒大家注意: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千萬不要為了佔得一點小便宜,而拿自己一輩子的婚姻幸福當兒戲。 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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