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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馬路上的“城市病” 法官提醒向慣性違法説不

  • 發佈時間:2015-08-04 21:1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4日訊(記者 李萬祥)來北京旅遊的李先生去煙袋斜街遊玩卻遭遇堵車,一時心急的他想下車從車流中穿行。就在開計程車門的一瞬間,騎著電動車的張先生恰巧撞上車門,摔倒在地。最終,李先生和司機單師傅共同承擔責任,賠償張先生相關損失5萬元。

  生活中,由隨意“開車門”等不文明交通陋習所引發的的事故並不鮮見。“西城區是老城區,老衚同、舊街道星羅棋佈、錯綜複雜,道路狹窄,交通擁堵,超速飆車類的事故很少發生。但因為冒失開車門、抄近路橫穿馬路、盲目倒車等不良交通習慣引發的交通事故案件卻非常普遍,這也是‘城市病’在人們日常交通出行方面的一種體現。”北京市西城區法院民八庭副庭長張達説。

  西城法院8月4日發佈的一組數字顯示,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0日,該院共受理侵權賠償類民事案件1898件,其中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1196件,佔全部侵權類案件的63%。而在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受害人構成傷殘的案件490件,佔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的41%,構成傷殘的受害人90%為非機動車駕駛人及行人,其中又以電動自行車車主、老年人最容易受到傷害。

  據了解,雖然近年來西城法院審理的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總體上呈下降趨勢,但該類糾紛仍然在民事案件中佔據較大比例,而且這類糾紛通常人身損害賠償標的額較大、涉案責任主體多,審理中難點頗多。

  張達分析,在目前已審結的849件案件中,責任方通過該院承辦法官督促未進入強制執行程式即自動履行的案件681件,佔已審結該類案件約80%。“從統計中可以看出,總體而言,城區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呈現出案件比重大、傷殘數量多、電動自行車及老年人等易受傷害人群集中、電動自行車遵守交通規則意識差、安全意識差等特點。”

  在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中,承保交強險及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是法律規定的被告主體。記者了解到,西城法院與西城交通支隊建立了“綠色通道”,幫助當事人立案前快速查明相關保險資訊,方便訴訟。同時在判後主動督促被告履行賠付義務,使80%以上的當事人能在法律文書生效後15日內得到賠償。

  “電動車”是西城區交通事故糾紛中的“常見身影”。憑藉穿梭于大街小巷的機動靈活性,電動車幾乎成為了城區快遞、送餐行業工作人員的“標配”。然而,電動車主往往“很受傷”。

  小張是一家餐飲公司的送餐員。一天送餐途中,騎著電動車飛速賓士的小張撞上了甘先生駕駛的小轎車。經交通隊認定,小張駕駛電動車違規行駛,負主要責任,經法院調解,小張的東家餐飲公司最終賠付了甘先生六千元車輛修理費。

  “電動車具備機動性、便捷性,但車速較快,駕車人如果缺乏專門的交通培訓、安全意識淡薄,就極易成為交通事故的主體,傷人又傷己。”張達説。

  相比于通過訴訟事後解決問題,法官更希望交通事故糾紛能從源頭上得到化解。張達倡議:“希望所有交通參與者都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出行。交管部門對一些普遍存在的交通陋習則應當加大執法力度,打破‘習慣性違法’僵局。而保險行業也應當充分承擔社會責任,按法定標準理賠,堅決剔除‘霸王條款’。”

  法官提示,保險公司應下大力氣搭建車主、傷者、保險公司的三方協商機制,避免證據丟失、溝通對接不暢等情形。同時,車主除交強險外,還應多投商業保險,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事故風險。

  當前,北京市疏解非首都功能、部分機構外遷工作正在推進,交通擁堵現象應該會有所改善。但是,西城法院副院長李艷紅認為,要真正治愈“馬路上的城市病”、減少事故糾紛,還需要相關部門和每個公民在內的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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