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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到底哪兒錯了

  • 發佈時間:2015-08-03 05:32:53  來源:山西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憑藉門檻低、成本小、傳播快等特點,微商已成為年輕人青睞的創業方式之一,但由於缺乏監管制約,市場良莠不齊,也給熟人社交圈帶來了極大困擾——

  如今,打開微信朋友圈,做生意的人是越來越多。

  相較傳統電商,微商門檻低、成本小、傳播快,非常適合個體創業者。然而,這種依託于社交關係和熟人經濟的經營模式,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也把問題逐一拋向公眾。頻繁刷屏,良莠不齊,價格混亂,嚴重影響了正常社交關係。那麼,好端端的微商到底是哪出了錯,究竟該往何處去?

  社交行銷年輕人創業好機會

  目前的微商多是年輕人,他們不停地在社交媒體上曬産品,發廣告,直把朋友圈變成了“生意圈”。

  “有空沒空手機不離手,除了下單發貨,還要給人送貨到府。”自從做了微商,太原白領劉曉歡就沒了閒暇,用她自己的話來形容就是“每天忙成狗”。她説,剛開始做微商是因為覺得成本低,簡便易行,在朋友圈發發圖片,再跟人聊聊天就好了。從最早的面膜,逐漸發展為生活用品、保健品,劉曉歡的生意越做越大,已經有20余人加入她的代理團隊,現在,她的朋友圈能給她帶來每月上萬元的收入。

  微商生意確實越來越紅火了。數據顯示,截至一季度,微信每月活躍用戶達到5.49億戶,覆蓋90%以上的智慧手機,微商從業者已近兩千萬,每天都有近三萬人相繼涌入。

  微商進入門檻低,幾乎為零成本投入創業,給市場帶來了更多的創業創富機會,尤其是大學生和年輕白領群體,是從事微商的主力人群。事實上,記者在調查中也發現,朋友圈確實有一些品質合格、有特色的産品,保持著長期穩定地發展。

  90後微商小嬌在化粧品行業小有成就,在她看來,價格合理,品質靠譜、特色鮮明的産品在朋友圈是有競爭力的,不擔心東西推不出去。最近,她的行銷平臺上又引入一些新的品類,包括食品類、大健康類、農村特色産品類等,也都做得很好。“微商的優勢,在於體驗和反饋。”小嬌説,微商能利用社交圈與顧客進行零距離溝通,了解買家的需求和體驗,把問題及時反饋回去,這是線下實體店甚至線上傳統網店很難做到的。她認為,如此龐大的市場,如果向健康之路發展,就會為千萬年輕人的創業夢想帶來光明。

  變味行銷熟客生意也有假貨

  不可否認,微商帶來了創業機會,但同時也給熟人社交圈帶來了諸多困擾,讓原本簡單的人際交往變了味。

  化粧品、美食、微商致富故事……每天早晨打開朋友圈,太原白領李樹文都會“被”接收這樣的廣告資訊,“天天沒事兒就刷屏,刷得我心煩。”李樹文説,一開始見到這種資訊還覺得挺有趣,遇到喜歡的商品也會出手,可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朋友圈滿屏飄的都是小廣告,特反感。因為都是好朋友,不好意思刪除,他只好悄悄遮罩對方。

  面對朋友圈瀰漫的商業氣息,在省城從事環保工作的武洪採取不買、不轉、不評的“三不”原則。“就憑幾個圖片幾行文字,就能説明白産品情況麼?我都不了解,憑什麼轉發給我的親友讓他們購買?而且,網購的東西不一定就有品質保證,都是熟人,就算出現品質問題也不太好退換。”武洪説,有了“朋友”這層關係,遇到不愉快的消費體驗,只能啞巴吃黃連。

  媒體人劉亞楠就被自己的同學“殺熟”了。幾個月前,她在微信朋友圈裏看到一個同學發佈排毒減肥藥,就買了一盒。但服用後,她不僅沒瘦,還出現腹痛、噁心的情況,向同學詢問,對方的答覆是“你只吃一兩盒,肯定沒效果,就如只上兩天學,肯定考不上清華。”至於副作用,“應該是正常情況吧,我也有過。”礙于朋友情面,劉亞楠沒有再追究,但朋友關係也就此了結,“金錢味重了,人情味就淡了,以後不會輕易在朋友圈買東西了。”

  不僅僅産品品質有風險,微商的經營模式也存在問題。一些微商不關注産品行銷,而是重點發展下線。“成功的微商不在於賣出多少東西,而是發展了幾個代理。”記者朋友圈裏一個做養生保健食品的微商介紹,微商代理模式有多種,有的是根據代理商銷售算提成,但這種情況不多,只有20%的微商正規賣貨。

  最常見的就是代理層層分銷模式,通過發展下線的形式,短時間內迅速擴大代理隊伍,收入按等級不同抽成。另外,下級代理加盟要向上線繳納一筆不菲的入門費,“成功”的微商往往管理著幾萬名代理。“現在我的下線有幾百個,基本上我不用太費心賣東西就能分到他們的抽成。也不用囤貨,有顧客要買,我就聯繫上級微商,他們發貨,我從中賺取一定差價。”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微商認為,這種層層代理的結構,讓金字塔頂端的總代理獲得收入,而風險轉移到了最底端的個體身上,最後吃虧的一定是最底層的分銷商。在她看來,這就和傳銷一樣。

  誠信行銷龐大市場呼喚立法

  據了解,目前全國有大約1000萬人在做微商生意,年交易流水約650億元。但由於其行銷門檻低、無需註冊公司或實名認證等特點,一年數百億元的交易額,缺乏相關制約性法律法規與之匹配。

  “微信朋友圈與一般社交工具不同之處在於‘私密性’,説到底,都是些知根知底的熟人,所以,大家更願意去相信。”省社科院侯曉斌分析,由於微商行銷只通過熟人、朋友圈這樣的私密圈子傳播,即使商品出現問題,也很容易在熟人關係間被稀釋掉。而且一旦發生糾紛,大多數消費者不能確定真實交易對象資訊,無法提供消費憑證,所以涉及微商的案件,調查取證難度極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護。

  對此,山西貝爾律師事務所呂子超認為,微商行銷法律規制的難點在於,朋友圈並非電商平臺,很難適用消保法關於電商平臺的連帶責任形式。“説白了,微商並沒有像淘寶店主一樣在託管平臺上註冊開店,只不過是把微信、微網志作為一種銷售渠道而已。對微信、微網志平臺施壓,使其承擔起微商的監管責任不可行。”因此,從法律適用角度看,朋友圈行銷管理還是個空白。

  針對這種現狀,受訪人士普遍認為,應建立信用體系和第三方認證來規範微商發展。

  “600多億的市場不能成為法外之地。”呂子超表示,微商須向正規軍轉變,實名制應成為趨勢,除了行業自律以及傳統打假方式外,建立信用體系是解決微商假貨的根本之道,微商平臺接入徵信系統,只要做假貨就會有記錄。

  不過,隨著微商的野蠻生長,市場也將迎來一場大洗牌。今年5月,商務部下發《無店舖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請求,不得以短信、微信、電子郵件等形式推送廣告。同時,電子商務平臺的“賣家”,需提交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授權經營證明等證照資訊。工商部門也將出臺措施,落實經營者、移動互聯渠道提供者的相關責任,規範網路交易環境,維護誠信市場秩序。“誠信是經商之根本。”侯曉斌認為,微商基於社交關係發展起來,不能忽視對人的關注和對信任關係的維護。對於這樣一個蓬勃發展的新事物,相關各方都應出一份力,促進其可持續發展。

  本報記者 張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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