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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保險監管落地第三方網路平臺不得代收保險費

  • 發佈時間:2015-07-29 14:32:29  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程行歡  責任編輯:羅伯特

  羊城晚報訊記者程行歡報道:在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7月18日聯合發佈《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出臺後僅一週,關於保險行業的網際網路金融的完整實施細則就已落地,從而成為網際網路金融的首個行業實施細則。這份名為《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下文簡稱《辦法》)的細則對網際網路保險經營條件、經營區域、資訊披露、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嚴格的規定,對於行業來説,受影響最大的莫過於包括以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應用軟體、社交平臺為銷售途徑的第三方平臺。

  網銷平臺也受嚴管

  記者梳理髮現,對消費者來説,《辦法》帶來的最大利好,是網路銷售平臺和第三方網上銷售平臺也將受到嚴格監管,細則對安全性也進行了詳細的規範。細則指出,産品銷售方保險機構本身也應防範假冒網站、APP 應用等針對網際網路保險的違法犯罪活動,檢查網頁上對外連結的可靠性,開闢專門渠道接受公眾舉報,發現問題後應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並及時向保監會報告。

  但在行業內,最受衝擊的還是各種第三方網銷平臺。除了各種平臺準入設置,《辦法》更是規定了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應直接轉賬支付至保險機構的保費收入專用賬戶,第三方網路平臺不得代收保險費並進行轉支付;保險公司向保險專業仲介機構及第三方網路平臺支付相關費用時,應當由總公司統一結算、統一授權轉賬支付,這也意味著挂靠各個保險公司的微信、APP、網站的銷售資質將受到嚴格規範。

  鼓勵創新防範風險

  對於《辦法》出臺,業界也表示歡迎。國內首家網際網路保險公司眾安保險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辦法》針對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各個重點環節提出了一系列詳盡的規範要求,大幅度放開了準入許可,加強了事中監測和事後處置,建立了退出機制,充分體現了監管部門支援網際網路保險業務、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基本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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