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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金融監管辦法待發 多位委員建議加強監管

  • 發佈時間:2015-03-03 07:4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方燁 高偉 劉麗  責任編輯:孫毅

  “網際網路金融監管辦法正在做,不久就會出臺。”全國政協委員、前保監會副主席李克穆3月2日透露,“這是一個全新的事情,網際網路世界日新月異,它的方方面面使得監管難度更大。怎樣用適當的監管措施,既要讓它很好地規範發展,又能保護好消費者的利益,這裡面需要很多技術性的措施,專家正在論證。”

  3月2日,《經濟參考報》記者全天蹲守在鐵道大廈。當天赴經濟組報到的委員不多,大多數時間,記者們只能等候在簽到大廳,注視著大廳入口。接近下午5時左右,眼看天色開始發暗,突然,中國建設銀行原監事長謝渡揚、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副主任趙顯人及李克穆3位經濟組委員先後出現,形成了記者“圍堵”的一個小高潮。李克穆更是在記者的追問下放出重磅消息,稱對網際網路金融應該實施審慎監管。

  李克穆表示,促使網際網路金融更好生存發展的基礎性環節,是對其進行全程監管。要將其正式納入金融監管的範圍,在一個審慎監管的框架下運作,這樣才能促使它規範發展,同時也能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利益。到目前為止,我國正式批准的網際網路金融機構只有兩家,一家是保監會批准的“眾安線上”保險公司,一家是銀行業的“前海微眾銀行”。它們都主要是線上運作模式,都是線上沒有線下。“它們現在也可以向消費者提供更便捷的服務,只是由於網際網路金融的全新性,使得監管上也要有全新的舉措,這樣才能做到審慎適時合理的監管”。

  李克穆還説,網際網路金融在發展初期,各種各樣的狀況都會發生。現在既需要有社會的監督機制,也需要國家層面的監管措施。

  實際上,國際上並沒有網際網路金融這個概念,只是指一些P2P的手段。但是在我國,由於這幾年發展迅速,一些企業家早期提出這個概念,後來普遍被大家接受。李克穆認為,網際網路金融越是發展迅猛,越需要進行適度監管。“總之,既要允許這個行業發展起來,同時也需要一定的規則,它才能發展地更好”。

  “如何適當地監管,則需要準備很多技術性的措施”。李克穆透露,最近一段時間,除了金融機構在研究,業內相關專家也在論證,並對此提出了一些建設性的意見。

  當天上午,另一位金融領域的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東方資産管理公司總裁梅興保也拋出了與李克穆相近的觀點。他説,網際網路金融這種跨界的金融方式給監管層提出了挑戰,監管層應該以創新的思維和方式來思考和管理,改變過去的監管方式。網際網路金融目前的主要客戶都是中小企業和個體消費者,特別是微型企業和個體創業者,監管層應該在大的方面進行引導,不要阻止它的前行。

  據《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致公黨中央、民建中央也紛紛就此準備了提案。致公黨中央的提案建議:明確不同業態的業務監管主體,將網際網路金融納入我國金融監管框架,實現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主體自治三者有機結合。根據網際網路金融不同的産品和業務類型,將其納入包括“一行三會”和地方政府金融局(辦)在內的金融監管框架內,並注意發揮市場主體自治和行業自律管理的作用。不同監管主體要按照國務院“放鬆管制、簡政放權”的要求,儘量減少行政審批和行政監管,探索實施“負面清單”式的監管模式,注重劃定監管紅線,充分授權行業自律組織進行自律管理,引導市場主體強化內部治理和內部制度,利用現代資訊化技術手段,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民建中央的提案建議:構建多層次的網際網路金融監管體系。首先,加強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調,建立包括“一行三會”、工商、通信、司法等相關部門在內的聯席會議制度。其次,建立與網際網路金融相關的配套法律體系,包括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機制、電子合同有效性確認、小額賠付制度、網際網路金融犯罪等法律法規。再次,充分發揮網際網路金融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實現對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自我管理。最後,建立網際網路金融機構的資産負債、流動性等數據報表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業界樂見監管辦法的出臺。“關於監管,其實去年就有很多從業者與監管部門接觸,並提出希望監管部門對網貸行業予以監管,以引導行業發展更規範更陽光,我們預計今年的監管政策應該會落地,尤其此前銀監會成立了普惠金融部門,該部門下面還專設網貸處,我們也為網貸處提供了很多行業相關報告。”網貸之家聯合創始人朱明春表示,一旦監管落地,行業內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怎麼做規範、怎麼做不規範就明確了,對行業整體來講是一個好的方向,會改變現在網貸行業“三無”的現狀。出臺監管政策後一定有很多平臺會因為過去不規範的操作,使其不能運營,從而淘汰關門,但是好的平臺會因為監管的到來而更加規範,為其未來的發展、上市得到更多人的認可,從而贏得更好的信用背書。

  理財范CEO申磊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如果監管能夠出臺,無疑將促進整個P2P行業的健康發展。監管的落地將有效地保護自律平臺的權益,避免‘劣幣驅逐良幣’的逆向選擇。雖然現在P2P行業競爭激烈,但其實真正有能力的平臺是不擔心合理合規的競爭。反倒是某些不自律平臺的違規操作,時常抹黑整個行業,拉高信用成本,讓大家每天都如履薄冰。我們相信任何一家自律的平臺,都會積極擁抱監管的到來,並提前做好迎接監管到來的準備。”

  積木盒子聯合創始人魏偉説:“我們一貫的態度是希望監管能儘快實施,按照前幾年的進展和節奏,2015年應該能出臺一些政策。一直以來,困擾P2P行業最大的問題不是需求,不是技術,而是信任,加強監管對行業而言是非常有益的,通過限制以詐騙為目的的人進入這個行業,這是在源頭上讓這個行業走向正規。此外,監管作為行業發展的指揮棒,能夠讓從業者更容易地把握政策,不然這個行業永遠面臨政策的不確定性。雖然監管會增加一個行業的運營成本,但P2P的主流聲音依舊在呼籲監管,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證明了監管實施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報告則認為,網際網路金融作為新生事物,對於推進金融市場化、發展普惠金融是一個有益的促進。所謂普惠金融,是指各種有效金融服務需求均能得到滿足的金融體系。其中,小微企業和貧困農戶的有效金融服務需求也應該得到滿足。近年監管機構對其表現出的包容是中國網際網路金融迅速發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對於新生的網際網路金融,政府監管應當謹防出臺嚴厲的限制準入或微觀干預政策,著眼于建立和維持一個公平、公開和公正的競爭秩序,鼓勵各種網際網路金融産品創新,實行“放開準入,維護競爭,防範欺詐,控制風險,活動留痕,事後追責”的監管框架。對網際網路金融的宏觀審慎監管要著眼于控制其負面的外部效應,具體體現在防範和化解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以此保護投資者及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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