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受理 原告索賠生態修復費用近千萬元
- 發佈時間:2015-07-28 08:1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訊 (記者 李萬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23日正式受理北京市朝陽區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訴北京都市芳園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北京九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固體廢物污染責任糾紛。據悉,此案為北京地區首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據了解,原告訴稱,位於北京市昌平區東小口鎮的都市芳園小區,有一個總面積約200畝的湖泊濕地。自2014年10月起,兩被告在沒有辦理許可手續的情況下,將建築垃圾和建築開槽土等傾倒入湖,填埋湖泊區域,嚴重破壞了植被、濕地等生態系統。經小區業主多次向政府反映、舉報,北京市昌平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進行了調查認定,10月25日,城管執法人員向被告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
原告對兩被告提出的訴訟請求包括:立即停止在北京市昌平區都市芳園小區湖泊區域的施工作業,不得繼續傾倒渣土等固體廢物,不得繼續破壞原有生態;判令兩被告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包括制定、實施修復方案的費用和監測、監管等費用,共950萬元,用於原地恢復當地植被以及修復生態服務功能等訴訟請求;判令二被告賠償期間損失,即賠償涉案湖泊區域植物群落、濕地生態受到損害至恢復原狀期間服務功能損失費,用於北京市昌平區濕地保護等公益事業。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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