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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留學生施虐案開審 3名被告均不認罪

  • 發佈時間:2015-06-20 10:35:00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牽涉中國留學生施虐同胞案的3名被告當地時間18日上午在美國洛杉磯一家高等法院接受法庭傳訊。對所受“綁架”、“折磨”等重罪指控,3每人平均當庭表示“不認罪”。

  這起發生在今年3月底的案件中,兩名中國女留學生遭到多名同學拳打腳踢、扒光衣服拍照、用煙頭燙傷乳頭等施虐行為。但被告代理律師辯護説,施虐者年齡“不夠成熟到意識到施暴後果”,需由專家對其心理狀況進行評估。

  【被告均不認罪】

  此案總共牽涉12名犯罪嫌疑人,其中6人已經被捕,其餘仍在追捕中。6名被捕者中,張鑫磊(音譯)、翟蕓瑤(音譯)和楊玉涵(音譯)成年,18日在洛杉磯縣高等法院波莫納分院接受法庭傳訊。

  對3名留學生的傳訊9時左右在第N法庭開始,由法官薩爾瓦托雷·西爾納審理。媒體記者進入法院前被告知,旁聽庭審時不允許攜帶和使用錄音、錄影或拍照設備。

  男性被告張鑫磊首先從法庭側門步入,在前排落座後不時與律師交談,嘴角偶有微笑。兩名女性被告翟蕓瑤和楊玉涵隨後次第走入法庭,在後排就坐。兩人都留著長髮。從翟蕓瑤長髮的下半部可以看出,她之前把頭髮染成了金黃色。翟蕓瑤坐定後眼睛不時向旁聽席張望。

  3名被告身著藍色囚服,雙手被繩索束縛。他們雖然均為在美國留學生,但都在法庭上分別申請到一名漢語普通話翻譯協助他們理解庭審內容。

  法院18日公佈的起訴書內容顯示,上述3名被告行為嚴重觸犯美國刑法,共受到6項綁架指控、2項折磨虐待指控和4項人身侵害指控,累計12項罪名。

  審理持續不到10分鐘。3人分別通過代理律師向法官表明,不承認檢方指控的罪行。主審法官西爾納將下次開庭時間確定在7月27日,並警告被告在此期間不可與案件受害人有任何接觸。

  【將做心理評估】

  3名被告現年均為19歲,在當地私立學校“牛津高中”就讀。

  翟蕓瑤的代理律師埃文·菲利普·弗裏德請求法官指派一名心理專家對她的心理情況進行評估。法官接受了這一請求。

  楊玉涵的代理律師雷福德·方丹也打算向法院申請為她做心理評估。方丹告訴新華社記者:“根據目前的情況,很明確,她在案件中是一位追隨者,並非主導。我認為,她的年紀尚輕,還不足夠成熟到可以意識到她的行為會帶來何種嚴重的後果。我將與其他律師一道努力尋求一個可以最大程度説服檢察官的合理解釋。”

  本案另一名代理律師表示,對被告進行心理評估,一方面有助於確定案發時被告的心智情況,另一方面希望可以證實被告沒有暴力傾向,為之後的減低罪行提供根據。

  【此案“沒有贏家”】

  經常受理華人刑事案件的美國聯邦法院出庭律師鄧洪當天作為張鑫磊的代理律師出庭。他在庭審後告訴記者,此案是他從業18年來見過“最惡性”的暴力案件。如果案件進入陪審團審理階段,被告僅因“折磨”一項罪名就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他説:“被告不但可能面臨牢獄之災,還因為難以完成學業,面臨留學生簽證被取消、在美國服刑後即遭遣返的結果。”

  “這樣的刑事案件不論誰勝訴都沒有贏家,”他説。

  與前一天接受新華社記者獨家採訪時一樣,鄧洪再次強調家長、學校、留學仲介和寄宿家庭等多方面對留學生安全應負的責任。他建議,父母在把孩子送到國外留學前,一定要充分熟悉留學當地環境,不可輕易送孩子出國後就放手不管。

  鄧洪提到,美國高中通常下午2時30分放學,美國家長一般會為子女安排課後輔導班,而留學仲介則不會花錢給小留學生報輔導班,根據統計,留學生違法犯罪行為大多集中發生在下午2時30分至晚6時之間。(張超群)(新華社特稿)注:作者係新華社駐洛杉磯分社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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