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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租車被盜搶用戶成被告 被要求不得向媒體曝光

  • 發佈時間:2015-07-27 08:25:1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魏蔚  責任編輯:馬藝文

  “即使用戶在P2P租車平臺遭遇盜搶詐騙,平臺方並無相關法律責任”,“車輛被盜搶後,平臺雖然承諾賠償但禁止用戶向外界披露相關事宜”……用戶諸如此類的抱怨並不是個例,被熱捧的共用經濟目前卻無法律可約束,這對行業來説是幸運還是不幸?

  被盜搶用戶反成被告

  “對,我就是被PP租車起訴的羅先生”,P2P租車車主羅先生對北京商報記者毫不隱瞞,“我正準備起訴PP租車,這下省事可以直接反訴”。“我們最近的確有一起起訴車主的案子”,PP租車向北京商報記者承認,不過並沒透露訴訟理由和賠償細節。

  “我是去年11月5日把寶馬5係車在PP租車平臺租出,租出去第二天我就發現車子被租客非法抵押出去了,還是我通知的PP租車風控, PP的風控根據定位在山東找到我的車子,但是取不回來,之後拖了半年多才找回車子”,羅先生回憶道,“但是這半年中車子有2萬多公里無保養,車裏的ETC以及內飾挂件全部丟失,歸還車子時證件全部造假,車體折損嚴重,PP租車對這些不做任何賠償。”

  為了向PP租車討個説法,羅先生在今年6月8日註冊了專門的微網志賬號,賬號名直指PP租車,在已發佈10條微網志中有9條與投訴PP租車有關。北京商報記者發現,羅先生在微網志中不僅@PP租車,還與其他在PP租車平臺遭遇詐騙的車友互動,在羅先生得知自己被起訴之後,仍繼續轉發被詐騙車友的微網志。截至北京商報記者截稿,羅先生稱自己“還沒有收到傳票,法院也還沒有通知我”。

  值得一提的是,羅先生並不是惟一一個在PP租車平臺遭遇詐騙的用戶,北京商報記者僅從其9條微網志互動記錄來看,有多位用戶吐槽過PP租車,此外,通過關鍵詞搜索,在微網志平臺披露車輛在PP租車平臺被詐騙的用戶也不在少數。

  “2015年5月13日友人一時糊塗將家用車通過PP租車長沙分公司租給租客楊某(PP租車公司審核通過)用三天,第二天即發現車載GPS已無信號,直到6月中旬車輛仍然失聯”,“本人車輛通過PP租車租出,在北京丟失,根據最後定位,可能已經開往河北,4月3日淩晨強制拆除定位盒”,“我是2014年12月底註冊的PP租車,租車的第三個訂單車輛被抵押了,還是抵押公司半夜給我打電話説車要被抵押我才知道的,不知道PP租車是幹什麼用的”。這只是微網志平臺上的部分投訴,其中不乏微網志認證用戶的吐槽。

  賠償承諾頻被吐槽

  對於車主在PP租車平臺可能遭遇非法質押的情況,後者並不否認,但PP租車公關部相關負責人多次向北京商報記者強調,“遭遇詐騙的情況真的很少。而且車子幾乎都通過警方找回了,目前只有一輛車子沒有找到”。

  此外,他還解釋用戶在P2P平臺丟車和被詐騙是兩回事,“丟車不是租客主觀所為,是可以通過保險公司賠償的,但是詐騙是租客有企圖的, PP會和警方聯動一起找車,在找車期間會給用戶代步費等相關賠償”。

  北京商報記者從多名遭遇詐騙的車主處了解到,PP方面所言不虛。“我的車在被抵押後,PP租車在1月跟我簽訂了賠償協議。”劉先生向北京商報記者如是説。

  在劉先生提供的協議中,PP公司承諾,“從車輛訂單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PP代租客按照車輛日租金的100%補償車主的停運代步補償金”,“協議簽訂6個月內,如車輛找回且車主表示不放棄車輛的,有車輛損傷的,由PP協助車主到車主指定的4S店定損維修,維修費用由PP協助車主進行保險理賠,保險不包含部分,由PP代行為責任人先行墊付”等七條賠償條款。不過,賠償協議最後一條值得注意,“在任何時候,車主承諾不在任何媒體上披露與車輛有關的資訊,否則應當承擔賠償、道歉等責任”。

  據羅先生稱,他被PP租車起訴是因為“我在微網志發資訊,在公開披露之前我發過郵件給他們,但他們不和我溝通,也不做補償”。而劉先生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他公開該協議的原因在於“他們沒有按照賠償協議賠償,而且還對我動黑,查我隱私”。“車輛被抵押之後,PP的風控經理聯繫我談賠償的問題,我跟他和法務談了一個多禮拜,簽了這份自己感覺比較有保障的協議,只不過車輛失控期間的停運補償費和車輛的費用是我自己提出的,協議是他們引導我簽的。但車輛找到後,PP不願意按照協議賠償。”

  事後維權陷法律困境

  “在車輛發生盜搶後,一般我們會和用戶簽訂賠償協議”,PP租車解釋道,協議中都包含有關禁止向媒體披露的條款,“因為找車期間,涉及到不想洩露的部分,希望用戶可以保密,而追車、保險和追回後的賠償都需要時間,車主會因此産生情緒,我們也很無奈”。

  對此,知名IT與智慧財産權律師趙佔領告訴北京商報記者,“PP與車主簽訂的屬於補償協議,屬於保密條款,原則上是有效的,但是如果PP方面沒有補償的話,屬於PP違約”。

  “其實,車主的訴求就是解決好車輛的問題,只要能解決好大部分車主都不會主動去披露”,業內人士直言,“其實車主曝光協議的初衷是為了解決問題,如果車輛被盜搶是事實,平臺有信心和能力解決好賠償和追車等事宜,沒必要擔心用戶向媒體披露。”

  事實上,車主維權最大難點在於車輛被盜搶後的責任認定。趙佔領表示,P2P租車平臺還是屬於資訊平臺,而目前的現行法律中,並沒有明確規定資訊平臺需要對用戶承擔責任。此外,網際網路律師李可書坦言,對於資訊平臺的責任確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從法理上看,P2P租車平臺不僅有資訊平臺的責任,還有第三方擔保、審查監督租客的責任,平臺對於車輛使用的監督、平臺租客的資質審查都有一定的義務。

  據了解,P2P平臺在租客個人信用審核和盜搶發生後賠償均有相關舉措。近日PP租車就高調宣佈投入1億元設立車主安心保障金,承諾車主在PP平臺上一旦發生車輛丟失,或被不法分子非法抵押等極端狀況時,PP租車在配合公安機關追車期間,為車主每天提供代步補償金,如果在約定時間內車輛無法找回,將直接從1億元安心保障金中賠付車主損失。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商報記者截稿當天,劉先生微網志仍以長微網志的形式進行維權,長微網志名為“求PP租車出來給個説法”,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其微網志簡介為“PP租車受害的朋友可以聯繫,我們一起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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