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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保險監管制度10月起施行哪些險種可跨區域購買?

  • 發佈時間:2015-07-28 00:04: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7月27日電 (張文婷)近年來,我國網際網路保險呈現加速發展態勢,為保險業注入了活力,但也存在銷售行為觸及監管邊界、服務體系滯後和風險管控不足等風險和問題,亟需進一步規範。為此,保監會制定了《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網際網路保險業務進行更細緻的規範和監管。保監會表示,《辦法》的發佈,標誌著我國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制度正式出臺。

  據保監會數據,今年1-5月,共有91家保險機構開展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累計實現保費收入659.93億元,網際網路保險佔業務規模比例為5.7%,比2014年提升了1.5個百分點。

  為網際網路保險産品發展“留有餘地”

  現在市面上的網際網路保險産品種類繁多,創新産品層出不窮,但與傳統保險産品並沒有實質上差別。對此,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未對網際網路保險産品做出特殊規定,也未提出單獨報備“網際網路專用産品”要求,而是採取與線下産品一致的監管要求,由保險公司根據自身管控水準、資訊化水準及産品特點,自主選擇符合網際網路特性的産品開展經營。保險監管機構主要通過事中監控和事後監督等措施,實施退出管理以加強對網際網路保險産品的監管。

  業內人士表示,此舉為網際網路保險産品的發展提供了更多“自由發揮”的空間,未來,將有更多創新性網際網路保險産品出現。

  眾安保險CEO陳勁曾提到,跨界共創將是網際網路保險的未來趨勢。當網際網路保險與其他行業跨界合作時,網際網路保險的創新將通過精準定位用戶、細分保險標的和風險因子,借助網際網路分銷模式快速了解用戶的産品反饋,促進産品迭代優化,從而實現産品的定制化和定價的個性化,更加重視用戶的體驗。

  哪些險種可以跨區域經營?

  基於網際網路方便、快捷、跨地域的特點,《辦法》有條件地放開部分險種的經營區域限制,如: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為個人的家庭財産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能夠獨立、完整地通過網際網路實現銷售、承保和理賠全流程服務的財産保險業務等。除《辦法》列明的險種外,其他險種不得跨區域經營。

  也就是説,理財型保險(萬能險、分紅險)、車險等險種並不在放開範圍之內。

  據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介紹:“根據目前監管規定,任何保險産品的經營區域都僅限于註冊地及其已經設有分支機構的地區。為了鼓勵和支援網際網路保險的發展,這次在發佈《辦法》前允許保險公司在未設立分支機構的地區經營,未列明的其他險種沒有放開經營區域限制。”

  這就意味著,網上一度熱銷的理財型保險産品仍需受經營區域的限制。此前,理財型保險産品曾借助網路渠道快速發展,期間出現了一些公司違規銷售及過分誇大收益率現象,加之對高利率背後流動性風險的擔憂,保監會將對理財型保險産品在網際網路上的銷售情況進行嚴密的監管。

  據了解,《辦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施行期限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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