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房産證當年加上孫女名 拆遷款孫女竟要分一半
- 發佈時間:2015-07-27 18:38:00 來源:揚子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年80多歲的李奶奶,和自己的孫女,因為房産産生了很大糾紛。李奶奶有4個兒子,多年前就跟小兒子一起生活,所以李奶奶多年前曾把自己名下唯一的房屋,過戶到了兒子名下。房屋有100多個平方,地處鼓樓區不錯的地段,房屋價值很高。但李奶奶的小兒子從小不學好,年過不惑更是染上賭癮,嗜賭如命,李奶奶怕兒子把唯一的房屋拿去賭博抵押,就又把房屋過戶了回來。但是考慮到房屋最終還要留給兒子,於是老人想了個辦法,就把自己小兒子的女兒,也就是自己的孫女小王的名字加到房産證上。
今年年初,李奶奶的房屋要拆遷了,老人可以拿到160多萬拆遷款。老人就想在鼓樓區附近再買一套120萬的房屋,然後留點錢裝修,剩下的40萬元,給兒子留一半,給孫女小王一半。
此時,小王已長大成人,結婚生子。按説奶奶分給自己20萬,而且這個房屋奶奶去世了肯定還有自己一半,小王應該滿足了。但讓李奶奶萬萬沒想到的是,小王找到拆遷辦,以房産證上有自己的名字為由,要強行拿走一半拆遷款,共計80萬元左右。由於房産證上有小王的名字,且沒有其他文件解釋房屋所有權的分配,在法律上確實小王可以拿走這一半拆遷款。但如果她真這麼做了,李奶奶剩下的拆遷款根本不夠買房,李奶奶和小王的父親就要面臨無家可歸的局面。李奶奶萬萬沒想到,自己一直疼愛的孫女,會在這個時候讓自己為難。
寧海路司法所所長楊曉峰介入此事之後,首先詳細了解了情況,然後又向律師請教。小王拿走一半拆遷款,在法律上看似沒有漏洞,但楊所長注意到,多年之前,在老人把房産證上加上自己孫女之前,就跟兒子簽署協議,這份協議的內容是這個房屋不管今後如何處置,要保證老人兒子也就是小王父親的永久居住權。有了這個協議,那麼從法律上講,小王要解決自己的父親,現在還包括自己奶奶居住的問題。經過多次調解,小王最終同意從自己的這一半拆遷款中拿出10萬元留給老人。但是老人的購房款還是有很大缺口。
楊所長覺得不夠,於是又請來了小王夫妻倆促膝談心。小王最終心動了,她跟楊所長説出了自己心裏的秘密。當年,由於小王父親嗜賭如命,最終逼得小王的母親跟父親離婚。此後,小王的母親無力買房,一直在外漂泊。小王為了給母親晚年有個穩定的家,就準備給母親買個房子居住。
經過開導,小王最終答應,在保障自己給母親購房款的前提下,奶奶購房款的缺口,都由自己出。 揚子晚報記者 賈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