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梅州生豬補貼腐敗案:8縣畜牧局長落馬
- 發佈時間:2015-07-27 15:20: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項生豬補貼何以令8縣畜牧局長紛紛落馬?——廣東梅州生豬補貼腐敗系列案調查
一項生豬養殖專項補貼,令一個農業大市8個縣(區、市)的畜牧局在任或原任局長被立案偵查。
廣東省梅州市檢察機關今年查辦“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改擴建項目中央專項補貼”職務犯罪,截至7月初已立案偵查31件31人,涉及專項補貼資金超過7000萬元。
連一頭豬都沒有就騙補50萬元
日前,“新華視點”記者在梅州市蕉嶺縣三圳鎮福北村村道旁見到,一間大約數百平米的石棉瓦房大門緊鎖。越過近2米高的圍墻往裏看,既沒有一頭生豬,也聞不到一絲養豬場常有的味道。然而,在申報生豬補貼的材料中,這處院子名為“福生養豬場”,規模為“每年出欄超過2000頭豬”,獲得了50萬元的國家補貼資金。
“今年3月,我們拿著補貼登記的名單在村裏找這個養豬場,可怎麼也找不到。”蕉嶺縣人民檢察院一位辦案人員説,他們在附近詢問了許多村民,沒有任何一個村民聽説村裏有一個所謂的“福生養豬場”。
這條線索引起檢察機關對生豬補貼可能存在弄虛作假問題的關注,繼而掀起了一場打擊生豬補貼職務犯罪的反腐風暴。
據梅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永平介紹,截至7月初,梅州查辦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改擴建專項補貼系列案31件31人,初步統計涉及專項補貼資金7000多萬元,造成國家經濟損失1000多萬元。他説:“這是梅州檢察機關歷年來查辦案件中辦案規模最大、查處範圍覆蓋最廣、查處人數最多的系列案。”
值得關注的是,梅州全市下屬的梅江、梅縣、興寧、平遠、蕉嶺、大埔、豐順、五華等8個縣(市、區),都有在任或原任畜牧局長被立案查處。其他犯罪嫌疑人還包括縣級畜牧局副局長9人、農業局長2人、農業局副局長1人、發改局副局長1人、畜牧股長5人。
李永平説,立案查辦的涉案人員多是縣級畜牧、農業、發改等項目補貼主管部門領導,具有較集中的項目分配權和審批權,其中多數涉嫌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少數涉嫌受賄和貪污。其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涉案金額從30萬元到150萬元不等,貪污、受賄罪涉案金額(含非法所得)從5萬元到60萬元不等。
編造材料瞞天過海,權錢交易蠶食惠民補貼
記者調查發現,在這些腐敗案中,騙取補貼的基本手段都是先按照政策標準編造材料、瞞天過海,然後在資金下撥後以多種方式共謀分食。
自2007年開始,我國出臺扶持生豬規模化養殖政策,對符合規範化養殖、需要改擴建的養豬場進行資金扶持。2014年,廣東省的補貼資金規模達1.2億元。據梅州市畜牧局局長魏祥靈介紹,梅州是農業大市,每年生豬出欄約250萬頭,每年廣東省下撥給梅州市的生豬補貼額度約1000萬元。這項補助一年申請、發放一次,其標準按照年出欄生豬頭數分為15萬元、30萬元、50萬元和80萬元四個檔次。
按規定,生豬補貼須經過申請、審批、公示、驗收等多個環節,縣級管理部門上報後還有省市兩級審查。但現實中,上報哪個養殖場、審核驗收是否合格,基本都是由縣一級管理部門説了算。地市一級部門基本上僅從程式方面審查材料,到省一級就更不可能逐個項目實地審查,多數情況下都根據上報的名單下撥資金。因此,生豬補貼事實上是縣級管理部門“一支筆”審批。
在此次系列案中,立案數量最多的一個縣級單位——梅州興寧市,今年4月以來已立案偵查相關職務犯罪窩串案10件。該市人民檢察院一位辦案人員感慨説,從規章制度看,好像各種監管措施都有了,但因為縣級管理部門“一支筆”式的審批,規定幾乎成了擺設。
“從表面上看,申請材料厚厚一疊,做得很詳細,完全看不出問題。因為這些材料就是對照補貼標準造假填的,而不是按照實際情況填的。如果不到現場核查,根本發現不了問題。”興寧市一位檢察官説,他們跑遍了全興寧30多個獲得補貼的養豬場,是在實地才找到犯罪線索的。
據梅州市檢察機關有關辦案人員介紹,騙取生豬補貼的主要方式是編造虛假申報材料:有的根本沒有養豬場,有的達不到標準誇大數字,有的是新建豬場違規申報等。
這些虛假材料之所以能順利過關,審查驗收人員玩忽職守是重要原因之一。如蕉嶺縣三圳鎮福北村虛報有“35畝養豬場”,當有關部門進行審查時,申報者就將工作人員“忽悠”到另一家養豬場去。而審查人員也不辨真假地通過了。除此之外,一些幹部和工作人員刻意參與材料造假、違規申報。如興寧市畜牧局一幹部擁有一家養殖場的股份,該養殖場並不符合補貼的標準,他就自己編造了申報材料騙取國家補貼。
還有畜牧局領導涉嫌收受賄賂後瀆職。興寧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賴建華説,在一個案件中,達不到補貼標準的養殖場主人為獲得補貼向畜牧局領導行賄,雙方談好了價格,等補貼資金下來後,就按照約定給畜牧局領導送錢。“國家的惠民錢就這樣被私人吞食了。”他説。
資訊公開要具體到位,外部監管要制衡
目前,梅州“生豬補貼”職務犯罪系列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之中。有關人士認為,生豬補貼如此大面積地出現問題,反映出申報驗收“一支筆”式審批的缺陷,亟需細化資訊公開,加強外部監管。
事實上,近幾年來,廣東肇慶、韶關和陽江等地已出現過類似的“生豬補貼”腐敗。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提供資料顯示,肇慶市廣寧縣畜牧獸醫局局長邱某某等人涉嫌玩忽職守造成國家項目資金損失455萬元,韶關市多個區縣畜牧、發改部門工作人員在生豬補貼審批過程中涉嫌違規審批、以權謀私和權錢交易等。
賴建華説,生豬補貼等惠農項目資金雖有按規定公示,但往往局限在相關部門官方網站、地方媒體等少數渠道,農民不可能天天上網、盯著這些網站,相關宣傳資料也沒有做到進村入戶,資訊公開不到位導致資訊不對稱,留下了違規操作的空間。
有檢察官呼籲,有關部門不能僅僅把相關政策放在官方網站上,而應該把涉農政策的宣傳推進到鄉鎮的黨委和政府,村“兩委”乃至村民小組,讓廣大群眾對有多少扶持政策和資金、能給什麼人、都給了誰、給了多少等情況都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此外,“畜牧等部門作為專項資金的主要負責部門,全程參與初審、申報、審核、驗收等一系列環節,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督監管機制。”李永平建議,建立涉農資金項目備案制度,由紀檢監察部門作為備案監督部門,邀請紀檢監察機關或檢察機關參與補貼項目的監督管理,建立重點補貼項目同步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機制。(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吳濤、詹奕嘉、金悅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