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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走出去遇稅收攔路虎稅收困境致每年損失數百億

  • 發佈時間:2015-07-27 04:37: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趙婧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企業走出去遇稅收攔路虎 稅收困境致每年損失數百億

  稅收困境或致每年數百億損失

  企業走出去遭遇稅收攔路虎

  我國已與八成“一帶一路”國家簽署稅收協定

  因被多徵稅款,傑瑞能源險些損失百萬利潤的案例為走出去的企業敲響警鐘。為拓展國際市場,傑瑞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在哈薩克投資註冊子公司,不過由於不十分了解《中哈稅收協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子公司被哈薩克稅務機關按照該國稅法多徵稅款150萬元。幸運的是,國家稅務總局啟動中哈雙邊協商程式,最終退回多徵稅款。類似傑瑞能源這樣的案例絕非少數,這只不過是我國諸多走出去企業遭遇稅收攔路虎的案例之一。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走出去企業面臨的問題中有60%來自稅收方面,稅收歧視、稅收爭議等問題給我國走出去企業每年帶來的損失或高達數百億元。目前我國已與八成“一帶一路”國家簽署稅收協定,正在重點與緬甸、柬埔寨等未簽署協定的國家談判,同時還在進一步完善、落實已有協定,建立稅收溝通機制,幫助走出去企業解決稅收難題。

  據去年外交部在非洲某國組織的調研,走出去企業面臨的問題60%是稅收問題,遭遇困境的企業大多是中小企業。

  北京市國稅局第二直屬稅務分局抽取了50家赴美經營的大企業開展專門調查,結果顯示,有42.5%的企業在美遇到了稅務爭議或歧視待遇。這雖然只是美國的數據,但大致可以説明企業走出去稅收問題亟待解決。

  “企業遇到的問題包括沒有享受協定減免待遇,或者在東道國遇到歧視待遇或重復徵稅等。我們2013年也發了國家稅務總局公告56號文。截止到去年底,我們為跨國納稅人消除雙重徵稅200多億元。”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副司長王曉悅表示:“2014年,全國各級稅務機關共受理享受稅收協定備案4694件,審批類稅收協定待遇申請4933件,減免稅款共計138.81億元。”

  而這些動輒上百億的稅款只是我國稅務機關在企業申請後為企業挽回的損失。事實上,更多走出去的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甚至根本不了解稅收協定,在不知不覺中被執行東道國稅法,遭受稅收“歧視”,蒙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也沒有嘗試利用稅收協定保護自己在東道國的合法稅收權益。

  具體而言,企業走出去面臨多重稅收問題。中稅網稅務師事務所總裁王冬生告訴記者:“企業走出去過程中每一步都涉及稅收問題,走出去方式包括境外股權投資、境外資産收購、工程承包等。境外股權投資方式涉及所得稅問題,買設備有出口退稅的問題,實物還有增值稅的問題。”

  中匯北京事務所合夥人巴海鷹介紹道,“一帶一路”沿線在能源、基礎設施、交通通訊、機械製造方面都會有縱深的合作,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的海外工程項目也面臨很多的挑戰。從稅務角度講,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缺乏科學的稅務架構,派出員工的個稅籌劃不合理等都是企業面臨的挑戰。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很多是發展中國家,稅收制度本身可能就不完善,缺乏國際稅收方面的經驗和執法力量,有些稅法環境不好,自由裁量權太大,有的雖然法律清晰但缺乏執法人才。”

  專家表示,“一帶一路”提出把政策溝通放在首位。從稅收領域講,稅收協定是政策制度互聯互通的重要內容。

  稅收協定是有關協調處理跨國跨境稅收問題的國際條約,可以有效消除東道國和我國之間的雙重徵稅,降低走出去企業的整體稅收成本。由於稅收協定高於國內法,不受東道國國內稅法變動的影響,大體上能夠為走出去企業提供比較確定的稅收環境。此外,稅收協定稅率往往低於東道國的國內法稅率,還可以通過協定項下的相互協商機制,幫助企業妥善解決境外稅務爭議。

  目前,我國已與53個“一帶一路”國家簽署稅收協定,還有十余個國家尚未簽署協定。事實上,據稅務總局相關人士表示,我們比較迫切需要簽署稅收協定的是緬甸、柬埔寨等國,這些國家將是我國未來一段時間談判的重點。此外,我國目前正在建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稅收溝通機制,利用雙邊稅收協定項下的情報交換機制和多邊稅收徵管互助公約項下的金融賬戶資訊自動交換機制,與“一帶一路”國家相互提供稅收資訊,提高稅收透明度。記者 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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