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撿”來智障女轉賣他人被判刑
- 發佈時間:2015-07-24 06:32:24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男子路邊拐走智障女,再以2000元的價格將其賣給另一男子當“老婆”,結果二每人平均因觸犯刑律被判處刑罰。近日,河南省羅山縣人民法院以拐賣婦女罪判處被告人王建國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判處被告人李勇有期徒刑1年6個月。
2014年8月的一天夜晚,光棍漢王建國在羅山縣某鎮道路邊發現一名三十來歲的女子陳某,幾句言談之後,他發現陳某是一名智障女,遂高興地把這個“不花錢的媳婦”領回家中,與其在一起共同生活。然而,到了8月23日,見錢眼開的王建國聽説同樣是光棍漢的李勇想買一個婦女做老婆,遂以2000元的價格將陳某賣給李勇。幾天后,王建國又感到後悔了,遂于9月17日跑到派出所報案,要求派出所把陳某追回。羅山縣公安局于當日將陳某解救。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建國以出賣為目的販賣婦女,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婦女罪;被告人李勇明知是被拐賣的婦女而予以收買,其行為已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孔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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