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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養護費 費思量

  • 發佈時間:2015-07-23 13:56:22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天是《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稿發佈並面向社會徵求意見的第三天。條例內容中的“高速公路收費到期後,將繼續收取養護管理費”所引起的爭執與思考熱度未減。與之相對應的,本報記者就這些觀點採訪了近10名行業內專家,多數人都不願意對此發表意見。僅有兩名在國家公路橋梁建設領域工作多年的業內人士,回應了公眾最質疑的幾個問題。

  提問1

  “養護費”會低於“還債費”嗎

  始末

  按照現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收費公路事先明確了收費還貸年限,在收費期滿後必須停止收費。而根據7月21日發佈的條例修訂稿,政府收費高速公路在政府性債務償清後,以及特許經營高速公路經營期屆滿後,其養護、管理資金可按滿足基本養護、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效率通行的原則實行養護管理收費。

  爭議

  不少網友據此將高速路在償還債務期間收取的費用稱為“還債費”,將此期間之後收取的費用稱為“養護費”,大家表示:既然兩個費用去向不同,那麼收費標準也應該有所不同。記者採訪發現,大部分人認為,後者聽起來應該低於前者。一位來自中科院的趙先生向記者分析:“如果寫明收取的養護費低於目前高速路的收費標準,那麼這個條例可能不會像現在這樣,引來這麼多不滿情緒。”

  業內答疑

  從事國家多條高速路建設20餘年的高層管理者王生(化名)告訴記者,養護費在很大可能上將低於現行收費標準。不過,也不能小看這筆費用。“一般的高速路建好後,5年期可能有小修和中修,20年之內可能出現大修。我國高速里程世界第一,養護費絕不可小覷。”王生還分析道:“雖然我從事這一行,但我也對這條收費規定有意見。養護這筆錢可以加到汽油費中,而不是以通行費的形式收取。因為據我所知,當初實施條例、收取高速通行費,目的是用錢去修路,而不是用錢去養路。現在我們發現,養路是個大問題了,那可以通過提高汽油費等其他項目的費用來收取。聽上去,兩者都是收費,但對每個通行者來講,性質和接受程度都不一樣。”

  同在公路橋梁建設領域工作10年的張齊(化名)先生則認為,根本無法通過比較每年高速路的養護與建設費用,來推斷兩者的高低。“就像我們有一輛車,第一年的維修費能和第十年一樣嗎?”張齊告訴記者,養護費的確定,依據的是造價、管理和時間成本,“建在山區裏的路,與建在平地上的,那養護成本相差太遠了,條例中很難明文規定具體收費準則。”

  提問2

  收費公路為何一年比一年賠錢

  始末

  據交通部官網公佈的《2014年全國收費公路統計公報》顯示,2014年全國收費公路收支對比結果為-1571.1億元;而2011年至2013年的收支對比結果依次為:-323億元、-566億元和-661億元。也就是説,從2011年至2014年,全國收費公路收支缺口在逐年擴大。

  爭議

  有網友向記者提問:如果每年的收支缺口都在擴大,那麼條例修訂稿中的延長付費期便可以被理解。可是為什麼每年都收費,收支缺口還在擴大呢?

  記者也注意到,首創股份對外公佈的營業收入數據顯示,至2014年12月31日,其京通快速路的營業收入約3.8億,營業成本是1.3億,利潤比例達15.24%。

  業內答疑

  “據我所知,您提的那條路確實是掙錢的。”王生肯定了記者的提問,但馬上補充道:“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全國的高速公路收支情況,掙錢的路都是少數。”

  王生告訴記者,高速公路與鐵路不一樣,它是一段段地修、每建成一個項目就會成立一個公司。公司和公司之間是獨立的。這就導致有的公司掙錢了、上市了,但不太可能把掙來的錢送給其他不掙錢的公司。“我們在西部山裏修建的高速,從建設之初就明知道不會掙錢,但是因為它屬於主幹線,必須要修。”

  為什麼國家高速公路一年比一年賠得厲害呢?王生告訴記者,這主要原因是高速公路里程一直在擴增,所以算總賬,就是每年的收支缺口都在增加。他打了個比方:“並不是我們只修了這1米,就用這1米來算每年是賠是賺,而是不停地在修,今年算的是1米,明年算的是15米,第三年算的是50米,基數就不一樣。”另外,他還向記者透露,現在,大部分高速路的建設資金,2/3來自銀行貸款,1/3屬於資本金。銀行貸款的利息是必還的,這也是一項成本。“再就是養護費,也就是條例中這個最敏感的話題。”

  提問3

  能否公佈收費公路與收稅公路的流量對比

  始末

  根據此次修訂稿,收費與收稅長期並行的兩個公路發展模式將被確定:佔公路總里程97%左右的普通公路是主體,採取向車輛用戶普遍徵稅的方式,屬於基礎性、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佔公路總里程3%左右的以高速公路為主的收費公路是補充,實行誰用路、誰受益、誰付費。

  爭議

  “收費的路只有3%,換來好的通行品質;不收費的路佔97%,不想交錢的人可以走這些路。聽上去,很合理。但是更有參考價值的數據應該是兩種公路的流量對比,而不是簡單的里程佔比。”記者發現,有不少人問能否公佈兩種公路的流量對比。

  業內答疑

  昨天,記者採訪了多位交通領域專家,但沒有人能提供這組數據。王生與張齊都告訴記者,雖然對於個體來説,出省時高速公路的使用價值更高,但從全國里程數上看,高速路流量明顯低於普通公路。“這就相當於一個水龍頭、閘門的概念,以我們的經驗看,我國高速路流量不高,是根本沒爭議的事情。”

  提問4

  是否應該將“收費去向監管”也納入條例

  始末

  修訂稿中除了增加養護管理收費項目以外,還將收費期限進行了延長:政府管理的高速公路,按照用收費償還債務的原則,以該路網實際償債期為準,確定收費期限。特許經營公路的經營期限,按照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

  其中高速公路的經營期限一般不得超過30年,對於投資規模大、回報週期長的高速公路,可以約定超過30年的特許經營期限。

  爭議

  有不少網友都在條例修訂新聞稿的評論中提到了資金去向透明化。“延長了收費期限,還開始收養護管理費。”

  那麼這一大筆資金是否可以公開去向,並將加強監管也寫入條例?有人呼籲,將獨立第三方介入審查財務數字。

  業內答疑

  兩個採訪對象都告訴記者,網上呼聲較高的獨立第三方介入審查財務數字應當是一個可行方案。“監管是一定要加強的,這毋庸置疑。”

  事實上,條例修訂稿中也特意強調了政府對收費公路的監管:明確政府收費公路收支納入預算管理,加強政府對收費公路資金使用、公路技術狀態和通行服務水準的監管;通過特許經營協議明確經營者的權利義務,規範和限制特許經營行為,防止出現不合理收益或者服務品質不到位的行為;明確收費公路養護保通應急、治理超限超載等義務及措施,進一步強化政府及經營者的服務職能;建立收費公路資訊公開制度,明確和落實收費公路相關資訊向社會公示的主體、內容、形式及相關責任;通過高速公路實行聯網收費和電子不停車收費,減少收費站數量,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務水準。

  交通部解答

  為何養護費不取之於稅收,而是向過路人徵收?

  交通部相關負責人指出,一旦停止收費,政府財力不足以滿足日後公路養護費用所需。目前成品油消費稅中交通轉移支付資金僅能滿足現有普通公路一半的養護管理資金需求,不具備承擔高速公路養護管理支出責任的能力,高速公路養護資金在償債期和經營期結束後,需要建立科學規範穩定的資金保障制度。

  另外,2015年底我國將基本實現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聯網,過去以路段為單位核算收費標準和收費期限的模式,難以適應高速公路的網路化運營。殷呈悅 J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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