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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商標“名片”保駕護航

  • 發佈時間:2015-07-19 23:29:25  來源:西藏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轉型升級,競爭已成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主體環境,品牌成為企業核心競爭力大小的體現。

  在我區,“優·敏巴”藏香、“5100”礦泉水、阿佳牦牛肉等一系列産品成為我區消費者眼中的“著名品牌”。筆者以為,要儘早為這些知名品牌的商標辦理護身符。

  商標是政府、企業或是擁有者的無形資産,商標必須經申請國家商標局依法註冊,其智慧財産權才受法律保護。

  “商標”是一家企業的一張名片,尤其是品牌商標,它的含金量不僅在於為本企業産品做無形的價值宣傳和代言,更是代表了一家企業立足本土並呈現出良好市場運營的文化氛圍。企業的“品牌”無不浸透著辛勤的汗水。而一旦給這些“名牌”標上“品牌商標”,便是對其存在價值的最大肯定,可以搶先佔領市場。

  不僅如此,商標作為一種無形資産,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對消費者來説,便於挑選産品,使消費者認牌購物。對行政管理部門來説,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品質。通過商標為辦理質檢、衛檢、條碼創造必備條件。

  然而,近年來出現了一系列的商標炒作事件,從國內炒作上升到國外炒作、從個人炒作上升到組織炒作、從一般炒作行為上升到一種職業炒作行為,商標炒作呈蔓延趨勢實在令人揪心。作為消費者,我們期待著品牌商標的回歸,更期待著品牌商標能受到保護。

  首先,政府部門應全力帶動,當好“地標”申請的“領航員”,打好基礎,當好優選品種的“服務員”,提升意識,當好商標發展的“宣傳員”,保護專利,當好商標品牌的“護航員”

  其次,企業應提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同時也要防範他人侵權,認真關注商標註冊情況,經常進行市場調查,加強商標標識的管理,註冊防禦商標和聯合商標,打擊侵權假冒行為,對馳名商標進行特殊保護。

  最後,作為消費者,要自覺抵制“山寨”商品。保護商標需要所有消費者參與進來,既保護商家的合法權益,也保護消費者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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