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包金服趙國棟解讀網際網路金融指導意見:明確規則 依法監管
- 發佈時間:2015-07-19 19:17: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廣網財經7月19日消息 昨日,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錢包金服集團創始人、董事長兼CEO趙國棟表示,《指導意見》的發佈,對於網際網路金融行業是一個大的利好,給廣大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從業者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一直以來,行業內都在呼籲監管,也期待監管。趙國棟認為,《指導意見》的發佈,意味著中國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將告別野蠻生長,正式進入依法監管的階段。
肯定網際網路金融 積極鼓勵開展網際網路金融業務
趙國棟表示,此次《指導意見》的發佈,意味著網際網路金融得到了肯定,各部門將積極鼓勵開展網際網路金融業務。
“《指導意見》不僅肯定了網際網路金融對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和擴大就業發揮了積極作用,而且,支援網際網路企業依法合規設立網際網路支付機構、網路借貸平臺、股權眾籌融資平臺、網路金融産品銷售平臺,各監管機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電信主管部門等,將給予積極支援,實施高效管理。”趙國棟説。
明確個體網路借貸平臺性質明確網際網路金融分類監管責任
趙國棟認為,《指導意見》的推出,對於明確P2P網路借貸平臺性質,明確網際網路金融分類監管責任會産生很大的積極意義。
自銀監會明確“四條紅線”一來,網路借貸平臺的性質就以逐步明確。此次《指導意見》首先肯定了網貸平臺屬於合法的民間借貸範疇及在建立服務實體經濟的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中的地位。其次,給予網貸平臺明確的定位,是資訊仲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資訊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
“《指導意見》明確了網際網路金融將實施“分類監管”的原則,其中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的網路借貸由銀監會負責監督管理。明確了個體網路借貸平臺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範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範。至此,網路借貸將有法可依,行業將逐步規範。”趙國棟説。
明確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明確消費者權益保護
一直以來,眾多合規的網貸平臺都希望進行銀行第三方資金託管,但由於一直未出臺相關政策,銀行對此項業務保有謹慎的態度。
趙國棟表示,此次《指導意見》明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第三方支付機構和網路貸款平臺等提供資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務,且規定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此項規定的發佈,將直接避免資金池的産生,極大的規範網貸行業市場,淘汰掉很多問題平臺,投資者將更容易甄別優質的平臺。
“此前,消費者在投資過程中,遇到平臺跑路、合同欺詐等問題,沒有明確的解決路徑和方案。此次《指導意見》指出嚴禁網路銷售金融産品過程中的不實宣傳、強制捆綁銷售,將依法監督處理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至此,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發展將更為透明、真實,投資者也將獲得更為完善的法律保護。”趙國棟説。
拓寬融資渠道網際網路金融平臺上市提上日程
趙國棟指出,隨著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發展,上市成為不可避免的一個話題,網際網路金融企業計劃上市的聲音越來越多。然而,由於沒有相關政策以及規則的限制,沒有任何一家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在上市的道路上邁出實質性的一步。此次《指導意見》明確指出鼓勵符合條件的優質從業機構在主機板、創業板等境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直接為網際網路金融企業上市提供了政策支援,相信,未來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第一股的出現將不會很遠。